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锦集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0月27日下午,大竹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县民政局二楼小会议室召开县民政局有关工作专题汇报会,大竹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甘洪就党组工作作专题汇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钢就纪检监察工作作专题汇报,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彬就党建工作作专题汇报。
汇报中,大竹县民政局全面客观总结回顾了十八大以来党组、纪检监察、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认真从党的建设、民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深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新形势、新常态和民政工作实际,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整改措施。
大竹县委第一巡察组听取汇报后,巡察组组长、县委组织部正科级干部李升华对汇报做了点评:一是大竹县民政局讲政治,态度积极端正,严肃认真对待此次巡查工作;二是强投入,准备工作充分到位;三是善总结,党组、纪检监察、党建工作汇报材料内容全面丰富。
下步,大竹县民政局将站在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把接受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支持好、配合好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工作。并以县委巡察为动力,进一步推动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开展、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以党的建设和民政业务的实在成效,向县委巡察组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的工作要求,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明确工作内容措施,推动我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实现对市直各部门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结合实际,特制定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全面落实海林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分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部署,进一步扩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成果,在发挥派驻近身监督优势的基础上,解决综合派驻与非驻在单位日常联系不够紧密,对业务职能不够了解,监督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增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与巡察监督工作形成有效补充,完善全市网络化监督格局,为建设海林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方式
从2020年11月至年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巡回驻点”的方式,深入到每个被监督单位,利用2周的时间驻点进行全面监督,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列席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对干部群众走访评议;对群众反映苗头性违纪问题提醒谈话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评价。
三、重点工作内容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被监督单位具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内容,重点包括:
(一)对单位干部群众工作状态开展专项检查。
(二)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三)对“民心网”反映问题解决回复进行督促。
(四)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五)对职工请销假管理、值班值宿安排、车辆管理使用、差旅费报销、重大事项报告、执法工作程序、议事工作规程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各单位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工作程序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与被监督单位联系,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组“巡回驻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巡回驻点”具体时间、阶段内容、工作方式,拉出时间表,进度图,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此项工作。
二要坚持不干涉的原则。明确派驻监督不是业务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能冲在一线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纪检监察人员不准参与由部门承担的监管主体责任的工作,不得干涉、插手部门日常业务工作。
三要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要与部门(党委)党组密切配合,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在“巡回驻点”工作结束后1周内向部门(党委)党组反馈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
四要对政治生态综合评价。要全面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有针对性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在年末政治生态考核中拿出意见,对纪律松散、违纪问题突出等严重情况要向市委反馈。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 纪委十届六次和xxx 届 x 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 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 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2020 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 xx 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 xx 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 1 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 1 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 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 xx 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 xx 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 xx 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 1 次,每季度组织1 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 1 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 xx 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 xx 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 xx 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2020年9月24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副县级纪检监察专员、第二检查组组长周珊带队,一行3人来到集团开展第三季度监督检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驻市城投集团监察专员丁安亮、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仁忠的委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按照《2020年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内容要求,汇报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沟通交流、查阅资料、财务凭证等方式,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纠‘四风’树新风、政治生态研判、政治监督活页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一案一整改’‘六稳’‘六保’以及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社会风险排查”等方面,对集团相关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随时向集团涉及部室人员仔细问询、沟通了解,在对集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推进纪检机构体制改革、《民法典》学习贯彻以及社会风险排查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一案一整改”工作存在资料归档不够完整的不足之处。
检查结束后,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丁安亮同志立即组织参会部室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一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点,持续巩固取得的成绩,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打造城投特色和亮点;二是针对检查组指出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立即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梳理完善;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风政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实力城投、建设品质贵阳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