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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作文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这本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深受大家的喜爱。

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非常喜欢它的家乡,可他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离开自己的家乡。就是因为那次意外,柴斯特因为贪吃,而跳进了别人的野餐篮。之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一人独自在地铁站徘徊着。后来,柴斯特终于遇到了爱它的主人——小男孩玛利欧。还遇到了聪明可爱的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用它那美妙动听的歌声,来回报玛利欧一家,也帮助他们一家摆脱了困境。它也成为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非常伤心,因为,它很想念自己的故乡和亲人。最终,它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又回到了它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感动。让我感受到了好朋友之间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他们深厚的友谊,就像一根麻绳一样,越拧越紧,很难扯断。反过来,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友谊被破坏了,那是人生中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与此同时,我也真深刻体会到了漂泊在外的蟋蟀柴斯特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情感,无论在哪里,家,永远是我们的避风港湾。

当我合上这本书闭上眼,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聪明可爱的老鼠塔克,憨厚可爱的亨利猫。还有那著名的演奏家蟋蟀柴斯特,它正用它那美妙的音乐,感染着所有的人!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马郏俊延 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