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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三篇

自查是财务大检查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小组或指派自查人员,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对其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所进行的自我内部检查活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报告1

我科在院内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关心下,于20xx年5月1日正式成立。在科室逐步发展过程中,我科边自查,边整改,力求做到“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全力为病人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我科存在的问题自查整改如下:

1、病历书写不够完善

我科近2个月以来,通过交班的时间及上班空闲时间,组织全科医务人员对病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认真学习新农合的法律法规,将病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改,使现行病历得到全面的改观。

2、感控不够规范

我科认真听取院感控办提出的宝贵整改意见,组织全科人员进行院感知识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巩固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并积极组织以我科护长xx、手术护士xx为主的科内感控组,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切实做好院感控制工作。

3、病区卫生脏乱

科内xx主任组织医务人员按轮班顺序打扫各自办公室;各间病房及过道由护士监督护工人员认真清扫,医务人员对在院病人叮嘱提醒,对于个别病房没有污物桶给予及时的补充,通过这些举措,使我病区焕然一新。

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科内存在的诸多问题,规范我们的服务工作,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阶段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要求与发展,同时,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促进医疗服务工作发展,如有不足,请上级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报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定于3月下旬至5月下旬在全市乡村振兴系统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

坚持全面统筹、主动作为

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自查在先、纠治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率先在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开展无差别、全覆盖自查自纠,切实为高标准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打基础、谋成效。

坚持由表及里、深查细纠

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中突出的问题,基层党组织、村干部监督管理问题4个方面13个问题情形,明确动员部署、自检自查、集中整改、督查检查、通报督办、教育巩固、总结提高7个方法步骤,督促各级各单位按规定内容、规定动作深入细致组织实施。

坚持“ 严” 字当头、一体推进

树立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夯实“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基础,明确县级主导、乡镇主抓、村级落实的责任链条,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督查工作贯穿自查自纠全过程。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确保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并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整改。

坚持密切协同、齐抓共管

充分发挥好协同配合作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服务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自检自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发现一批、督办一批、核查一批、通报一批”工作要求,对重点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一查到底,对相关当事人严肃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立起“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鲜明导向。

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将凝心聚气、竭智尽力,推动自查自纠工作落实落细,取得良好成效。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报告3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建设走深走实,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目前,宜昌市民政局已启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广泛动员部署。4月23日,宜昌市民政局举办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救助干部共300余人参训。会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青山针对2023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陆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重点对兜底保障过程中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已享受社会救助在册对象收入、财产、生存状况等开展每月集中核对,对已超过政策标准或已死亡的及时入户核实,动态取消,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同时,开展专项自查自纠,于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困难对象年度核查工作,结合纪委大数据比对、在册对象动态监测预警,对所有问题线索逐一核实,所有对象100%入户核实。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了完善的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在民政官网、乡镇(街办)公开公示栏等地都公布了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让社会救助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每月不定期对在册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电话抽访,重点抽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确保救助对象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