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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集合7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从字面表述上看,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合,体现的是国家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市域”范围内的落实。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集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

  xx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城市党建工作引领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增强社区党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丰富党建载体,聚民心。深入实施“书记一号工程”,聚焦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基础保障等方面,先后组织各级书记认领“书记项目”xx个,解决民生难题xx多个。开展“社区工作日”活动,组织全市xx个部门单位、xx万名干部常态化到xx个社区报到服务,结成帮扶对子xx个,2019年解决群众诉求xx多个,提供物资xx余万元。开展“一社区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社区xx个。制定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推进共建共创xx条举措,开展“党建+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全市机关干部已深入小区义务劳动、疫情防控、创城宣传等志愿服务xx余次。成立社区爱心超市,定期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生活中困难xx次。

  建强服务平台,集民意。全面推行街长、路(巷)长、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五长制”,公示“五长”人员信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反映问题,解决诉求。在全市xx个社区全部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和民情服务站,由所辖社区的“两代表一委员”轮流进行接待辖区群众,让群众能够在家门口与“两代表一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表达诉求,同时开通“两代表一委员”网上工作室,利用微信、QQ群等,对于群众反应的各类问题及意见进行分类处理,督办落实,实现诉求零距离、服务点对点,为社区群众的幸福生活提供全方位、立体化、人性化的复合服务。年初以来,各社区民情服务站共接待来访群众xx人次,“五长”人员共收集社情民意及群众诉求xx件。

  优化服务方式,解民困。规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设立街道、社区、网格、楼宇、党员中心户“五级”服务网络,开设“零跑代办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办代办服务,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通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下沉便民服务事项等措施提供及时便捷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党群服务平台xx个,建成xx个网格党群服务站,制作“五长”人员公示板xx余个。创新实施 “一个电话解难题”,开通民生诉求受理热线xx,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项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吹哨”给相关部门作为“书记一号工程”项目,建立党组织书记包社区小区、包难事实事“双包”机制重点解决。目前,已累计解决群众各类诉求x万多件,解决民生实事xx件,群众满意率达xx%。

  做好跟踪随访,问民效。为打通诉求办理的“断头路”,搭建起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社区“两代表一委员”、“五长”人员通过电话、现场回访等形式回访群众,跟踪诉求办理情况,看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调处,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看诉求人是否理解信服,全面了解群众对所反映问题、诉求办理成效和解决结果的满意度。对有关问题解决群众评价“差”的,转交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市县督查指挥中心及时跟进了解,确定专人持续跟踪推动相关部门解决,直至群众满意为止,真正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有督察。年初以来,派发的督办件近xx件,书面发函督办xx多件,人工电话回访近xx件。

【篇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 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 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 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 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 “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篇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

  11月12至13日,宝鸡市政协副主席张田力带领市政协社法委部分政协委员,专题调研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

  委员们先后深入眉县首善街道迎宾社区,金渠镇宁渠村,眉县第三医院,虢镇街道高家塄村,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千渭星城养老服务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村组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心声。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加强社区治理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需求,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走出了一条“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具有宝鸡特色的社区治理之路。创新推行微治理机制,构建了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五民工作法;深化“互联网+社区”服务,建成宝鸡社区服务平台,实现了省、市、县(区)、社区四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在协商座谈会上,市民政局领导汇报了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委员们围绕基层(村委会、居委会)、社区治理工作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情况,与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面对面协商,共同商讨对策,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张田力指出,全市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面主动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基层人员配置不合理,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待遇低,社会治理成本高、经费不足等问题。他强调,要认真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情况。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加强基层治理。要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推进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贡献政协力量。

【篇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我镇各村红白理事会、村代会以及村里的各种组织都有村支部书记或者委员参与并担任小组长,同时村里的各种活动都有村支部号召建立并运行,促使村里的各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成效上相得益彰。

  二、进一步完善民主协商和社会协同体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明显的城乡社区协商局面。村代会主席又村支部书记担任,议事会议的召开都由其号召和操办的同时,各村都建立了村民参加的微信群,大事小情通过微信群等现代化的信息联系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然后又村民代表会商议决定实施。各村还积极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村民们的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德治先导机制。各村根据自己村情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留智庙镇妇联组织评选出了“最美家庭”、“巾帼奋斗者”等先进典型并加以宣传。

  四、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框架、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留智庙镇各村都按照选举法落实选举制度,村民代表全部从人民群众中选出,村内大事小情都通过村代会协商决定并运行。

  五、进一步完善纵向指挥体系。进一步推进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乡镇服务所站都在综治中心设有服务窗口,由镇政府牵头,派出所、法庭和村综治网格员等通过微信群或者会议的等方式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对各村综治网格员通过“9+X”手机APP和微信群管理和调度。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乡镇已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各村都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3名,并建立了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平安巡防队伍,有力的推动了留智庙镇派出所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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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

  我镇以“聚焦问题、探索创新”为主题,统筹夯实“一个目标、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一个保障和一张答卷”6方面基础工作,形成独具特色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一、凝聚强大合力,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局

  纵深推进“五治融合”,形成党委统揽、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构建行之有效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

  二、坚持依法治镇,以法治建设规范秩序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巩固提升好镇综治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类接访、两项服务、一次办好”的大综治格局,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三、弘扬崇德向善,以德治建设抓源治本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系列和“十星级文明户”等评比活动,重点用好“诚信红黑榜”激励引导和惩戒约束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传递正能量。

  四、夯实基层基础,以自治建设激发活力

  推进和规范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管好用好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重点制定务实管用、群众认可的村规民约,有事好商量,让众人的事情众人说了算。开展村规民约法治体检,专门邀请两家律师事务所对全镇10个村(社)开展村规民约法治体检,对法律法规已明确的进行剔除,对与法律有冲突、不适应发展的进行更正,对利于发展需要的进行补充,有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自治工作新常态。

  五、坚持多元推进,以智治建设增强动能

  抓能力提升,抓服务提质,抓平安创建,抓治安管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积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取得明显成效。

【篇6】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篇7】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材料

  基层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序、有活力的基础运作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作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内的治欠保支工作,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加强治欠保支治理,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文山的刚性任务,是决胜全面小康必须同步抓好的关键环节。今年5月,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集中时间精力,组织相关股院,深入城区部分建筑企业、务工群体实地查看、沟通走访、座谈交流,经过系统梳理、研讨,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市人社局2020年1-4月治欠保支工作情况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市人社局重点开展治欠保支工作。

  (一)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文山市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31个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欠薪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解决欠薪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清欠责任,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实现欠薪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和长效治理,有效遏制欠薪违法行为。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有关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从清欠到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工程建设。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无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一律不得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责任,和发改、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签署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逐步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依法处置欠薪案件、打击使用童工现象

  1—4月,开展日常巡查30户,接到投诉118件,结案115件,涉及人数877人,金额1396万元。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疫情期间,建议来投诉人员尽量在12345、12333平台上投诉。1—4月份,平台上共接到了投诉96件。共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农民工维权手册》、《外出务工知识问答手册》、《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600余份。出动车辆20车次,宣传人员30余人次,张贴标语2条,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

  二、存在问题

  治欠保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欠薪治理制度落实不够、恶意欠薪打击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等诸多问题,仍然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中央、省、州的制度还未完全落实。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1号文件”,明确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突出的问题,提出各类企业应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等诸多举措。但到目前为止,文山市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分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还未实现建设项目全覆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且结算纠纷频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也还不到位。

  (二)建筑行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比较突出。建筑企业原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从而导致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纠纷和欠薪事件的发生。其次,借用资质、挂靠经营现象较为严重,这也成为引发工程款拖欠和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基础弱化。农民工大多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出现工资拖欠时,不能理性的依法依规维权,过度依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而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等均未达到基本工作需求。

  三、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大保障”。建议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加强保障,强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是重点推进治欠保支行业部门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县(市)、乡、村三级联治建设,积极整合人社、住建等信息资源、矛盾纠纷化解等机构,落实人手力量配备、软硬件建设资金投入,实现整体推进、联勤联动。二是健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建设。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健全完善市级行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将涉及治欠保支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员、资金、设施等资源下沉进网格,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逐个解决。着力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市)、乡网格管理员,加强技能培训和教育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

  (二)推动治欠保支治理理念的“大转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也是一项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性工作,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涉及广大劳动者切实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实抓好。要推动治欠保支治理重心向社会普及、向企业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良性互动。一是要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普法宣传教育,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市人社局除了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服务,还依托就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招聘,综合开展普法宣传,做到服务全方位,实现17个乡镇(街道)村委会、村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要树立“协同”理念。推动部门力量从分散游离向聚集协同转变,正视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服务行业、示范企业力量在治欠保支治理中的作用,激发社会协同活力。三是树立“参与”理念。推动基层群众从徘徊观望向共建参与转变,全面营造良好的“治欠保支治理共建共享”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务工人员了解、理解、参与、支持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四是树立“服务”理念。推动治理主体从管控打防到精细服务转变,即将治理思路从“要把治欠保支管理好”转变为“要为治欠保支服务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从“问题出现了怎么办”转变为“务工人员、企业有哪些多元需求,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来实施摸排、预防、化解等工作。思想认识到位。

  (三)推进治欠保支治理模式的“大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目标任务明确要求,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具体而言,与其他部门和社会行业依法依规实施动态监管和联合惩戒。所以: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坚持企业守法、务工用法。努力推动企业、务工者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维护法律尊严。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深入倡行德治教化。坚持以规立德。完善、推广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务工者成员的行为准则,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坚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成员讲道德、守法纪,讲诚信、守承诺,正向推动企业和社会德治良性发展。三是监督开展自治服务。努力实现“企业能做的监督企业去做,务工人员能做的引导务工人员去做”,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企业自治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责任落实一定到位。重点要落实属地总负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牵头责任、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总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工资责任和清偿责任。五是欠薪隐患问题的排查化解到位、认真督办。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主管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和工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行业政府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隐瞒、不瞒报、底数清、情况明;对已发生欠薪或存在欠薪隐患的政府工程项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挂牌督办,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升级,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做好2019年度治欠保支各项工作。六是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象,尽快建立完善相关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有关单位的信用信息,并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的“大完善”。一是要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强化预防预警能力,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强化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的打击处罚力度。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为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类案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建立人社、住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密切分工协作,依法移送和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于恶意欠薪企业,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以及以堵路、封门等非法手段讨要工资的坚决予以严惩,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专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手段的“大提升”。提高治欠保支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路,加强对科技信息建设统筹,发挥好大数据作用,推动广泛融合共享内外数据。积极优化治欠保支治理平台建设,为社会治安防控和监测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科技在企业治理的运用深度,积小安为大安。推动治欠保支治理专业化,培养一批懂电脑、懂信息、懂数据的干部队伍,提升治欠保支治理队伍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