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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和班子成员20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合集4篇)

时间:2024-05-28 16:22 责任书

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书记和班子成员20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合集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书记和班子成员20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审计纪律,改进机关作风,带好班子和队伍,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审计机关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局领导班子、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各审计组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为此,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文明执法、廉洁从审,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打造政治坚定、业务一流、廉洁自律、文明执法的审计队伍,为圆满完成审计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责任体制

  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主管和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工作和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各股室成员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审计组组长、主审对本审计组党风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班子各成员、各股室人员、各审计组组员对本人的党风廉政行为、审计纪律负全部责任。

  三、责任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2.各层次、各条块负责人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廉政、讲纪律,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公务员八条禁令”、“八不准”审计纪律以及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做到严于律已,率先垂范。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干部的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党纪法纪和案例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机关氛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坚决执行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八不准”规定和本局制定的审计工作纪律,加强包括审计廉政风险防护体系建设在内的各项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和违纪现象,标本兼治,长期坚持,当好廉洁型机关的维护者和推动者。

  5.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和“小金库”、“三公”经费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大对民生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真正做到“审为国家,计益人民”。

  6.加强对审计人员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日常监督,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告诫。

  7.发挥好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群众反映良好,杜绝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四、责任考核办法

  责任考核工作由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

  1.将执行党风廉政、审计纪律责任履行情况列入本人年度审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2.被追究执法责任、廉政责任的人员,取消其本人评先评优的资格,其本人所在股室年内不得评为先进股室。

  3.审计回访检查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或被审计单位有举报,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存在违反廉政建设和审计纪律现象的,追究本人和其所在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

  (一)凡因工作不力或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职责权限规定或报请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内,违反廉政建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执法责任:

  1.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线索隐匿不报,或发现重大经济案件未及时建议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

  2.对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仅部分上报的;

  3.对群众举报的重要问题,不及时调查、不认真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4.违反规定,不按审计程序和流程进行审计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5.对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在未经局领导或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之前,擅自向被审计单位或其他人员泄露的,或擅自做出审计决定的;

  6.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7.审计人员有意隐瞒与被审计单位法人或财务主管人员的回避关系,不坚持原则,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转移、毁弃被审计单位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或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

  8.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私下勾结,透漏审计内部情况的;

  9.违反审计廉政“八不准”纪律,违反有关廉政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其他违反廉政建设、审计纪律及文明审计规定的行为。

  责任考核内容有不明确之处,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和解释。

书记和班子成员20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篇2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根据部门各岗位不同工作量体定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突出重点,注重预防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书记和班子成员20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篇3

  2019年是自然资源部门新组建的开局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是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局党组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中心组、专题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并利用党支部微信群进行学习交流。2019年开展各种学习活动26次,包括组织参加党员考学在线学习,参观端芬镇隆文革命老区、林基路红色教育基地和台山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观看以李师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片,局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等,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局党组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19年召开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7次;严格履行第一责任和分管责任,紧扣局中心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提醒54人次;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40个问题,制定了114条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经过努力,全局在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纪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纪律执行更加严肃。局党组始终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六项纪律。2019年10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员会立足抓早抓小,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局7个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34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10次,支部讲党课32次,其中支部书记讲党课16人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四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19年召开党组会议26次,对重大事项和职工关注事项都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公开。另外,加强廉政防控,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及时调整、补充、完善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共明确岗位145个,廉政风险点664个,制定防控措施902条,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五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局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根据实际,对内管理制定了《休(请)假、加班补休制度》《出国(境)管理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11项管理制度。另外紧盯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关键岗位制定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巡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通报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10项制度。同时,我局严格落实定期汇报和述责述廉工作制度,机关各股室及基层资源所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向局党组进行述责述廉活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夯实理论武装,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廉政自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高度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切实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台山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书记和班子成员20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篇4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根据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由县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

  (一)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专题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x次,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

  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

  (三)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各项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把选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中层干部调配任免工作的规定》

  (乐发〔xxxx〕x号),严格审查拟提拔考察对象廉政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四)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整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接受、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聚焦问题抓整改,敢于直面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把任务分解到

  岗、到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五)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准确对标党中央和省委,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干事不担事、吃拿卡要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切实加强分管、联系部门党风政风建设,加大重点部门关键部门监管力度,针对扶贫民生资金、土地征收、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农村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村霸”及宗族恶势力团伙,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六)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教育。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合理设置课程,强化培训效果,把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和科级干部任前必考知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用身边的反面教材现身说法,组织开展预防腐败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尊崇党章、严守党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督促分管、联

  系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县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廉〔xxxx〕x号),建全谈话提醒工作报送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通过开展谈话提醒,不断强化自身“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

  (七)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带头开展廉政谈话谈心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办印发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办发〔xxxx〕xx号),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的及时进行诫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最大的限度挽救干部。

  (八)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勤政廉政。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九)加强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通过巡视巡察、监督检查,运用执纪审查的治标作用寻找治本之策,进一步加强案件剖析,查找漏洞,强化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提出具体的建议,全面补齐制度短板,形成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

  (十)落实述廉述责制度。督促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按要求撰写并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上报个人述廉述责报告。

  二、责任期

  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

  三、责任追究

  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分管、联系的部门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且纠正查处不力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或县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

  拒不办理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出现“庸懒散奢贪”情形的;

  (四)分管、联系的部门“四风”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

  (五)分管、联系的部门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

  (六)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未开展谈话提醒,导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发,并引发重大事件的;

  (七)疏于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管理监督,导致导致该党组织领导弱化、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发生重大事件的;

  (八)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签订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