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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七篇】

时间:2024-05-04 12:57 责任书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后来,廉政中的“政”有了政治层面的内涵。孟子认为:“(不义之财)可以无取,取伤廉。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篇2】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支部、委员及所有科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xx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形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将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职责。

  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水平。

  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形式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二、责任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责任制管理之中。年终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此责任书一式一份于签订后生效

  支部书记签字:党员签字:

【篇3】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订立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一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认真贯彻省、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条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领导班子、各单位负责人“四风”建设放在首位,履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与加强内部管理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常抓不懈。

  第四条 局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责任:

  (一)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四)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不断促进作风建设。继续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局树立有本局机关特点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按照“一岗双责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景德镇市和乐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拓展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机制。

  (六)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七)围绕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许可、执法办案、行政收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重大项目风险点防范和管理等七个方面工作,认真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点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责,有效遏制和减少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 责任追究。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六条 对全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由局党委领导,局纪委、监察室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单项考核。考核工作采取组织考察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廉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存一份,局纪检部门备案一份。

  局长: 局党委书记:

【篇4】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根据部门各岗位不同工作量体定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突出重点,注重预防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篇5】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市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全年反腐败任务落实,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总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完成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贯彻市委、市纪委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本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荣贪耻的社会价值导向。

  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六、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信访,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的调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与处理。

  七、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

  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

  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等,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组和市总机关党委各备一份。

  分管领导(签名):

  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名):

【篇6】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纪委历次全会及十九届四中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增强廉洁自律能力,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促使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书适用范围

  本责任书适用各部(室)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委书记与各部(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直接签订。

  二、责任期限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责任内容

  1.部(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为本部门、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所管部(室)、党支部和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教育监督责任。各部(室)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本部(室)和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纪委历次全会及十九届四中会议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带领党员职工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强化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力推创新驱动,推进专项工作,激发内生动力,保证公司年度经营预算指标和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3.加强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工作中,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使廉政教育覆盖面达100%。

  4.按照公司党委、纪委工作计划要求,加强对各部(室)和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室)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与部(室)和支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把反腐倡廉工作抓实、抓好。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司务公开,主动接受党员职工的监督,强化对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政令有效畅通,加强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各项重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6.真诚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深刻把握和妥善回应职工群众诉求,化解矛盾,堵塞漏洞,稳定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7.将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学习纳入部(室)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范围,通过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紧盯易发生风险的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组织廉洁教育和廉洁谈话,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苗头,对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公司纪委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8.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9.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干部的述职述学述廉和民主评议工作,定期开好部门工作会、组织生活会。不断改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

  四、考核与责任追究

  1.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部(室)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预算指标、重点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年度综合考核范围,与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严重违反责任书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党委书记:

  党支部书记:

  总经理:

  部门责任人:

  二〇xx年月日二〇xx年月日

【篇7】2022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和县委、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强化医务人员宗旨意识和廉洁从医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医院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医院各科室

  二、责任内容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年初分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狠抓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廉洁准则》及《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十项规定、八办要求、卫生工作“九不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党支部。

  (五)加强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科室政治学习总体安排,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密切注意“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和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等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建立定期分析和监督检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倡导新风正气,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七)具体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政策办事,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2、严守各项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走群众路线,维护党内团结,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坚持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跟踪问效、推动落实。

  3、及时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杜绝发生重大案件,因失职、渎职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

  5、不得授意、指使、纵容下属阻挠、干扰、对抗法纪部门检查,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不得打击报复办案人、检举人、控告人、证明人。

  6、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并督促科室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7、履行监管责任。重视科室医务人员经常性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党支部报告。

  8、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三统一”政策,严肃查处医药商业贿赂、制售假劣药械等行为,规范药械、器材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9、加强行风整治,开展好“三好一满意”和医疗服务“双提升”两项活动,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水平。

  10、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做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

  11、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找全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医院党支部一份,各科室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党支部书记签字:

  科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