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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精选五篇

责任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zérèn,指个体分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出自《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精选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学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防线,按照学院党委关于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关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总支和部门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述职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定期学习、专题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思想情况调研和风险隐患防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严格落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宣传阵地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区域划分和责任归口,做好所属网络宣传阵地和实体宣传阵地的内容审核、定期更新、宣传审批登记、安全责任落实等事项。

  四、严格执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外来宣传品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外来宣传品审查和报备、外请活动意识形态审查和责任告知、联合巡查等制度,严防不良意识形态涌入校园。

  五、严格按照《关于成立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抓好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确保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六、严格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落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书》,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清单、压实责任,抓好任务分工落实,确保圆满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七、加强对重点倾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关注,及时上报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建立上下统一、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八、对发生影响较大的意识形态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党总支、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奖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篇2】学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总支和各支部、专业部及各科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与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三、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四、以课堂为主阵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课堂和思政课程、每周的升旗活动,让思政教育经常化、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严本校新闻宣传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引导。加强对校公用微信群、公众号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

  六、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

  七、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八、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九、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开放类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擅自举办。

  十、党总支、支部成员及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十一、本责任书由校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党总支书记(签字):党总支委员、班子成员、支部书记、

  专业部(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篇3】学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4月27日,学院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院领导张克步、刘永滨、郭晓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克步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张克步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就学院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张克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自觉扛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深入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和内涵,不断探析意识形态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和实效性,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事件的发生。

【篇4】学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事关道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阵地。根据中办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订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书。

  一、责任体系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院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3.宣传部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院系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责任内容1.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各院系和科研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等的审批和监管;

  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部门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校报、学报、广播台、学校“两微一端”刊发播出的重大信息,执行总编负责制,做到“先审后发”。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本院系、本部门举办的“两微一网”、报纸、印刷品、宣传展板、横幅、LED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审批公共宣传品;

  负责对部门、班级、社团等建立的微信群、QQ群、QQ空间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管理。

  2.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责任。各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课堂教学纪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

  执行中省有关教材使用的规定,严格教材的选用审核;

  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监督。

  3.校园稳定安全管理责任。保卫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宗教组织和信徒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防止信教师生在学校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负责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宣传部负责学校“两微一网”的建设和管理,对部门学院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和年检,加强涉校名、学校LOGO网络公众号监督管理;

  负责监测和处置涉校网络舆情。

  5.社团管理责任。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导向,做好社团登记备案、年检、信息发布、活动内容审查和指导教师配备等工作。

  6.合作交流办学管理责任。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管理,做好师生出入境前后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

  严格审查外籍专家学者身份。

  三、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划分,党委对未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在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在《责任书》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

【篇5】学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及医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明确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医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科室负责人承担对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科室负责人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科室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医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

  (四)各科室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舆情,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制定应对措施,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五)牢牢坚持党管媒体,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特别要加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各类宣传阵地安全运行。

  (六)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七)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广泛开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八)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抓好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意识。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确保学习平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九)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医院形象。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讲好好故事、传递正能量,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维护医院对外形象。

  (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和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常态化开展“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选树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水平,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十一)要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拓展主流思想舆论的网络传播渠道。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的妄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一是对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的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二是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三是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是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五是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分管领导(盖章):科室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