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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合3篇

时间:2024-04-09 13:53 责任书 2020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合3篇,欢迎品鉴!

【篇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促进xxxx工作的健康发展,xxx科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签定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法》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参加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三、自觉遵守省人民政府在行政机关推行xxxx等制度,从维护单位利益出发,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搞好对外交往活动;

  四、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工作中,坚守防线,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和考评工作纪律,杜绝xxxxx的出现;

  五、禁止向基层和工作对象“吃、拿、卡、要”等提不合理的要求,禁止接受基层和工作对象的宴请、娱乐消费和通讯工具消费;

  六、在遵纪守法上带头做基层和群众的表率,并负责向基层和群众宣传廉洁自律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明辨是非,敢于向违法违纪作斗争;

  八、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坚决予以党纪、政纪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办公室各保留一份。

  科室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篇二】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根据部门各岗位不同工作量体定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突出重点,注重预防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篇三】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根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规定、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反对“四风”。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牢自身“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实现分管部门风清气正。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定时间学,自觉养成每天学习1小时的习惯(长期坚持)。二是定内容学,重点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

  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长期坚持)。三是定效果学,通过学习,结合实际,每年至少撰写两篇学习心得体会(长期坚持)。

  (二)强化教育警示,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和权力的敬畏。一是坚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典型案例,教育警示自己和分管部门的同志(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邑县新源监狱(5月中旬)。三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用权为民,用权为公(长期坚持)。四是坚持做到不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和底线,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插手工程项目,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长期坚持)。

  (三)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部门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一是坚持做到在安排部门分管工作的同时,将党风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4月底前)。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4月底前)。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政治理论教育,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上一次党课(7月上旬)。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要求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做到的自己一定先做到,处处带好头,做好榜样(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督促检查,对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正风肃纪“9+2+1”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长期坚持)。

  (五)畅通信访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积极主动关注民生,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向干部和群众征集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长期坚持)。二是坚决查处分管领域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长期坚持)。三是指导分管部门和乡镇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持阳光服务,加大各项事务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10月底前)。

  (六)做好定期分析,切实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一是撰写好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报告(7月中旬前)。二是撰写好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12月中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