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集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市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全年反腐败任务落实,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总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完成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贯彻市委、市纪委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本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荣贪耻的社会价值导向。
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六、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信访,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的调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与处理。
七、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
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
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等,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组和市总机关党委各备一份。
分管领导(签名):
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 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 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 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 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 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 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 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 检查考核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三、 责任追究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报告制度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要求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责任。
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和县委、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强化医务人员宗旨意识和廉洁从医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医院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医院各科室
二、责任内容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年初分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狠抓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廉洁准则》及《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十项规定、八办要求、卫生工作“九不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党支部。
(五)加强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科室政治学习总体安排,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密切注意“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和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等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建立定期分析和监督检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倡导新风正气,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七)具体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政策办事,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2、严守各项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走群众路线,维护党内团结,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坚持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跟踪问效、推动落实。
3、及时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杜绝发生重大案件,因失职、渎职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
5、不得授意、指使、纵容下属阻挠、干扰、对抗法纪部门检查,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不得打击报复办案人、检举人、控告人、证明人。
6、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并督促科室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7、履行监管责任。重视科室医务人员经常性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党支部报告。
8、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三统一”政策,严肃查处医药商业贿赂、制售假劣药械等行为,规范药械、器材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9、加强行风整治,开展好“三好一满意”和医疗服务“双提升”两项活动,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水平。
10、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做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
11、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找全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医院党支部一份,各科室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党支部书记签字:
科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