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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汇编四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汇编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忠诚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完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改进思想作风,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政治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教育局党委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和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对教育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

(二)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

(三)各处室、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中央“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中央“两学一做”的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好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廉洁从政(教)情况。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和“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七)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依法治教责任。加强招生制度建设,巩固“零择校”,落实“零择班”。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依法依规全面实施“岗位设置、分岗聘任、绩效考核、岗变薪变”工作。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公务人员廉洁从政和教职工依法从教行为,把师德教育及效果纳入考评范围。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教学的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校应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列入教师聘用合同,对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分。

(八)严格执行财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收支。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帐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九)落实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和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和家风的监管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教育形象。

三、责任考核

(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组织处牵头,纪委监察室等有关处室协助组织实施。

(二)考核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年考核一次,与每年度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半年和年终分别报告一次落实情况。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拔使用,组织部门要事先听取同级纪委的意见。

四、责任追究

(一)对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时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不推荐为省、市文明单位(含复核推荐);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干部,不能评为优秀或者先进个人。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较差的领导干部,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重视,发现问题能及时指出,并采取措施,但仍然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包庇、纵容,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直属学校在市教育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中,家长满意度低于平均水平且排名后三位的(含倒数第三名),局党委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本责任书由各级领导(责任人)与分管的干部(责任对象)双方签署,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二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委x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系统学习贯彻XXX,认真学习贯彻XXXX。围绕公司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使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更加突出,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更加巩固,为公司事业发展引领方向、增添动力、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教育工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推动学习贯彻XXX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巩固深化XXX教育成果,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

(二)班子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厅党组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党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

2、支部班子健全,政治坚定,分工明确。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书记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支委成员履职尽责,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三)组织建设工作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不设党小组的不需召开。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2、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支部按季度足额上缴党费,《党费证》填写规范。党费使用要符合规定,定期公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健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实践中检验本支部的《党支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党员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规程》发展党员。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对象公示及政审工作,按要求输送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

2、建立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三必谈”。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每年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1次。

(五)党风廉政工作

1、结合实际,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记实制度,认真填写记实手册。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筑牢廉洁自律和遵规守纪意识。

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巩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成果。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氛围,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

(六)精神文明及宣传工作

1、加强团队建设,加强党员沟通交流,提升支部凝聚力。

2、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及时总结和展示支部党建工作亮点,树立和宣传支部先进典型和事迹。

4、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强化对所属党员干部互联网账号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旗帜鲜明传播党的声音,积极主动地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七)群团工作

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开展的活动;重视群团工作,结合客户关爱、车友会等活动开展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权益。

三、奖惩考核

(一)对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厅级以上表彰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二)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所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对其免去党内职务。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订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x年度。

第三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必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在学思践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两个维护”为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

3.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要求,严格落实《汾酒集团党委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相互协调、配合密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面。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聚焦监督执纪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细抓实。要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对吃喝玩乐、享乐奢侈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不管是顶风违纪的老回题,还是隐形変异的新动向,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题死灰复燃。

4.创新监督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履行对集团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配合公司监察部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

5.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特别是加大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职工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等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最大限度的发挥好职工监督作用。要认真梳理问题,聚焦突出问题,建章立制,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强化对本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把干部选任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配合党组织坚决推进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百分百”,要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立足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措施,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6.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职工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职工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四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根据《XX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直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从严治党理念。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政治统领,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统筹谋划全域全局工作;搞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每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确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延伸到基层、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状)。

4.每半年听取一次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工作专题会议。

二、强化督促检查

5.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6.明确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7.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其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底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等腐败行为。

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产生。

12.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业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维护群众利益

13.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14.通过专项整治、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惩治警示等方式,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

15.加强对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脱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六、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

16.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工作,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17.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9.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1.以改革创新精神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2.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八、加强教育管理

23.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普及性,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高标准、严要求查找薄弱环节,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2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九、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25.主动接受市县巡察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的巡察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好责任追究。

26. 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展深度和广度,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十、发挥表率作用

27.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看齐意识,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2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0.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等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