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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锦集3篇)

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锦集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编号: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有赖于厂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优秀安全文明小区。我们应牢记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讲话,为此,特制定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明确各自职责,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责任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维修、更新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

  3.落实值班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4.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办理业主装修申请和有关事宜;督促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有关消防报建审批验收手续;

  6.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生产、办公场地、仓库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发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违章装修等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7.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与咨询活动,定期举办消防培训,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训练及消防演习。

  二、乙方责任

  1.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单位应要求员工集体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及生火做饭;

  4.按消防规范要求,安装和配备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状态;

  5.第二次装修、改造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完工后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发给合格批文后方可使用,有关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档;

  6.不得乱搭乱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管理;

  7.不得在工厂内设置卧房住人,不得设置厨房做饭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楼以上窗户不得安装防盗网,上班时间消防安全门不得上锁,应保持通道畅通;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9.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及时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协助消防公安机构查明火灾原因。

  说明: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订立单位、签订单位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若责任人变动,新责任人在原责任书上签上姓名,接替落实责任制。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

  签署:签署:

【篇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___________为______座(栋)_____层______号房屋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坚决执行__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不能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能把煤气管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6、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煤气泄露。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

  7、住在楼上的业主(住户),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随手从窗口、阳台扔出,以防掉到楼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8、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9、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放在不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将蚊香、香炉熄灭。

  10、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11、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煤气罐及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

  12、爱护小区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十五、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由消防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十六、经甲乙双方同意,本责任书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责任书的签字页及样本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三】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进取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景。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理解事故调查并如实供给火灾事故情景。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职责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坚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贴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异常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景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景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贴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资料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职责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景,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职责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门签字:__

  公司签字:__

  日期: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