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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汇编6篇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汇编6篇,欢迎品鉴!

【篇1】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

  为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推进税收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实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征管改革目标,天柱县税务局“五举措”加快青年干部的培养。

  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提升青年政治理论素养。该局把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养的重点来抓,制定了青年干部培养规划、实施方案,成立青年干部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内容范围、方法技巧,注重对青年干部的思想引领,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组织新人入职仪式,引导青年做好职业规划。新录用公务员是税务新兵,是税务新生力量和栋梁,为引导新人开启税务职业生涯规划,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该局精心组织2021年新录用公务员入职仪式,作入职宣誓和廉政勤政谈话,请新人自我介绍自我展示,老同志对新人授装(税务制服)等活动,让新人增强了归宿感和自豪感,激发了责任心和进取心。

  开展师傅带徒弟帮扶,促进新人快速进入角色。针对新人思想活跃,谦虚好学但经验不足的特点,该局采取“师傅带徒弟、领导带干部、先进带后进”等教育培训方式,制定学习方案,签订师徒协议,明确师徒名单和教学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和“手把手”教学,教师节组织谢师活动,让新人较快掌握岗位技能,进入角色

   实施练兵比武活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为培养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能力突出、奋发有为”的高素质青年税务干部,打造“五能”(能干、能管、能讲、能写、能协调)青年才俊秀。该局定期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鼓励青年干部参加省州级人才库选拔和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活动,及时发现和培养税收业务各系列的青年才俊,有意识培养副科级后备干部。同时,对新人进行三个月一期的轮岗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进行学习测试,下达工作信息、调研等文稿写作任务。鼓励青年干部参加“三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考试,到税收征管一线或帮扶村驻村或跟班上挂锻炼,磨练他们的意志。

  开展文明创建和考核使用,激励新人潜能动力。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强化绩效考核和数字人事评选结果运用,奖勤罚懒,树立典型。对优秀的青年干部大胆提拔为股级干部或担当重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青年干部奋发向上。

【篇2】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关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关乎改革发展稳定长远大局。区委着眼全区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决定通过大力推进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着力掌握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建强党政干部后备力量;大力选拔一批满足于近期工作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科级领导班子,打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通道,加强和改善全区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生机活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二、选拔名额

  本次拟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50名。

  三、程序步骤

  1.党委(党组)推荐。由各镇办和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要求,经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择优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具体资格为:(1)第一学历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获得中省市区表彰奖励的,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基础上,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获得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市有关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及国家部委表彰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2)年龄在32周岁以下;(3)任科员或相当职务3年以上;(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推荐人选时,要形成专题报告并附推荐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廉政鉴定、现实表现等材料。

  2.综合考试。以闭卷考试的形式,组织推荐人选参加考试测评,侧重考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调研思考、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笔试卷面满分分值为100分。依据综合考试得分高低,将排名靠前的60名人选作为重点培养选拔对象。

  3.专项调研。对前30名重点培养选拔对象,区委成立专项调研组,由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赴人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专项调研。按照突出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发布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调研、集体面谈、调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人选进行专项调研,全方位掌握调研人选的综合素质、能力、作风和工作实绩情况。各调研组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对人选对象按照“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重点培养人选”两个类别和2:1的比例提出初步建议。根据调研组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拟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情况,区委组织部对确定的“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对象进行干部成熟度、群众公认度、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按照拟选拔岗位1:2的比例确定集体面谈对象。

  4.集体面谈。由区委常委会对“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对象进行面谈,增强常委会成员对人选对象的直观印象。区委常委会成员按照拟选配岗位1:1.5的比例,圈选初步人选,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差额确定拟提拔预备人选。

  5.选拔任用。拟提拔预备人选确定后,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本次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差额考察和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6.重点培养。对纳入重点培养对象、没有进行专项调研的人选和对经过专项调研、集体面谈、选拔任用环节后逐层差选下来的人选,区委组织部专门建立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库,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养措施,实行“一人一策”,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定期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培养情况。培养成熟的,严格按程序予以提拔使用。

  四、组织领导

  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委成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正锋同志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为副组长,部内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怀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每个步骤的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力求每个步骤都能阳光操作、公平公正。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涉及有关人选确定等重要事宜,由领导小组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篇3】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局提出的“人才强税”战略,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提高青年干部适应地税发展需要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青年干部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有利于青年干部健康成长和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结合我局青年干部现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青年干部帮带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业务上不断创新、能力上全面锻炼、形象上更加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青年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帮带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以市局三峡税校为平台,按照市局要求落实好“一日一题、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培训为重点,要求全体青年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督促青年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三是抓好选派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青年干部获得更多的机会汲取新鲜知识。四是组织集中学习。鉴于青年干部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加强青年干部学习联谊,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上台讲解相关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及其它综合知识,引导青年干部勤奋学习,打好理论功底。

  (二)落实结对帮带,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环境

  一是实行“一对一”帮带。针对青年干部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少、税收业务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各科室确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青年干部进行“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以结对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定期谈心谈话。各帮带老师要定期与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在生活上为他们解疑答惑、指点迷津,在学习上为他们指出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为他们详细点拨、传授经验。三是年底集中座谈。每年年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帮带老师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座谈,青年干部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与收获,帮带老师对帮带对象进行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其汇报、帮带情况做出评价。

  (三)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青年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加任务压担子。结合青年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规性业务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敢于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交给他们,使他们在承担“超能力”的工作中激发挑战意识和自身潜能,养成不怕失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意识,从而迅速成长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组织青年干部外出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实地参观、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年干部接受实地锻炼,进一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加深友谊,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谋税事,加快发展的意识。三是进行革命传统和意志磨练教育。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四)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为主,协助组织开展全局第四届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青年干部的活力,树立地税部门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县局书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类兴趣小组平台,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培养高雅文明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展现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着眼发挥青年干部的优势,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诚、工作上勤、作风上实、品行上正、业绩上优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地税实现科学发展。

【篇4】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质量,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练运用财经、税收、会计、审计及其他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本系统内复杂行政法制事务的专家型、复合型的专门技术人员。

  第三条法制人才选拔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法律等一般知识的人员,经过个人申请、组织筛选等程序,将其确定为法制人才培养对象(法制学员)的活动。

  第四条法制人才培养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等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对拥有法律类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财经、税收、会计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法制人才培养旨在利用高校优质理论资源、本地区社会实践资源及本系统内优质实务资源,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宏观视野、综合执法能力、应对复杂法务事项和创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第二章法制学员选拔条件及名额分配

  第六条法制学员选拔面向扬州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直各单位,各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法制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税务系统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在称职以上;

  (2)专业类型或学习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财经、税收或相近专业;

  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

  非法学、会计、财经、税收类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业等级考试征管类或稽查类中级以上证书;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经单位特别推荐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八条法制学员名额计划为50名左右,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6名,市直单位各2名,机关处(室)3名。

  第三章课程设计及学制安排

  第九条课程设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适应税收法制工作实际为统领,分为专业理论及实务两方面。

  理论课程从国家规定的税务硕士课程、法律硕士课程、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中选取;实践课程按本系统征管、稽查、评估、案件审理、执法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需求设置。

  第十条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课程老师指导实践与法制学员自学相结合,学员提前完成相应学分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毕(结)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结业)。

  第四章导师组成及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聘请江苏省内高校及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所授课程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担任理论课程导师;

  聘请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和本系统内乐于从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在业务上被社会(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实践课程导师。

  法制学员应按自己的研究旨趣从理论导师库中自主选取论文指导老师,被选导师应认真指导学员完成相关学业,一名导师原则上不得指导超过三名法制学员,市局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实践类导师由市局统一分配。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学员录取时所适用的录取条件,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将分别与学员协商制定适合其自身发展的“三年培养方案”。

  第十三条分类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跨专业的尚未取得的执业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指导其撰写税收科研论文,以提升全系统税收科研站位。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相关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分级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如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需定向报考扬州大学,以便于学员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后集中办学及与扬州大学联合办学。

  上述未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员,仍与其他学员一起按本法第十二条制定的“三年培养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学员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法律硕士学位或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按市局有关奖励规定申请奖励。

  第十六条所有分类、分级培养的学员均需完成实践类导师所制定的实习计划方可毕(结)业。

  第五章培训经费及场所

  第十七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本局相关规定支出并纳入本局教育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理论课程培训场所以本市系统内场所为主,必要时可按课程要求到省内高校或江苏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集中培训。

  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实践导师所在单位进行。

  第六章法制学员毕(结)业条件及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法制学员毕(结)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理论、实践课程相应的学时及导师布置的作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2)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3)完成一篇不少于两万字的毕(结)业论文并通过导师组答辩;

  (4)其他考核。

  第二十条法制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局将组织报考学员进行适当的考前集中培训。

  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试、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学员,鼓励其对税收、会计、法律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并撰写科研论文。

  第二十一条法制学员毕(结)业后,由扬州市国家税务局颁发《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法制专业人才》证书并编入市局《法制人才库》或《执法督察人才库》,学员所在单位应发挥其所学之长,优先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市局在学员毕(结)业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后续集中学习或各种形式的理论与实务研讨,学习内容为涉税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并鼓励其撰写相关涉税科研论文,学习形式为聘请涉税领域知名学者、实务精英或本系统内优秀人才进行专题讲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法制学员参加培训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法制专业人才培养协议书》。第二十四条扬州市国税局政策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共同负责全市系统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班级日常管理由本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人事处、教育处协助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5】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

  中青年干部历来是基层国税机关的重要力量。近几年,随着国税队伍年龄结构的变化,基层国税部门中青年干部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大。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中青年干部的管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因势利导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成为国税系统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领导干部面临的新课题。笔者结合对莘县国税局中青年干部结构现状及管理等有关情况的调查,就如何激发他们的活力做一些浅显的探讨。

  一、基层国税部门中青年干部队伍的结构现状

  (一)干部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创新意识需加强。莘县国税局现有在职人员138人,其中40岁以下的干部38人,40至50岁的干部74人,50岁以上的干部26人,平均年龄44岁,全局74名中青年干部(40至50岁)占总人数的53.62%。从政治面貌分析,全局共有党员115人,40岁以下的人员中有党员30人,40至50岁的人员中有党员53人,50岁以上的人员中有党员32人,全局53名“40、50”岁党员占全体党员的46%。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40、50岁的干部是当前莘县国税工作的主体力量,是税收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大都能独当一面。由于年龄偏大,相当一部分人员容易满足现状,接受新事物比较慢,对新问题、新情况认识不透,创新意识不强。

  (二)干部总体知识水平欠缺,系统学习需加强。就莘县国税干部队伍而言,2000年以前从学校分配的人员占比不足20%,考进和选调的人员占比30%多,税务子弟内招的比10%,部队转业安置的占比5%,其它来源的人员占比35%,来源的复杂性导致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给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增加了难度。从学历上分析,中青年干部(40至50岁)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4人,占全局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63%,以上学历中绝大部分不是第一学历,而是毕业后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其实际理论水平、实践能力与工作需要并不相符。这部分干部中学习税收、会计和计算机的专业人员又相对较少,需要进行系统的学习,才能提高他们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干部诚信度下降,风险意识需加强。目前莘县国税局6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6岁,年纪最大的50岁,最年青的45岁。12名中层正职,平均年龄43.83岁,年纪最大的49岁,最年青的41岁。中青年干部成为当前国税干部队伍的主力军,在工作中无疑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但是,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上级检查糊弄应付,朋友托付就会送人情,为纳税人服务敷衍塞责,工作消极懈怠的现象却普遍存在。在诚信度下降的同时,个别税务人员还表现为风险意识弱,无论是应付工作还是弄虚作假,无论是消极懈怠还是谋求利益,都或多或少的伴随一定的执法风险,小的将影响自己一生的发展,大的将随时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而葬送前程,同时也给国税机关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

  (四)干部事业目标缺失,工作责任心需加强。目前,国税工作的关键在基层,国税工作相对散漫的情况大多也发生在基层。很多基层干部抱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缺乏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和信息化建设的推广,所需岗位和领导职数大量减少,干部正常晋职晋级的机会日益渺茫,工作积极性受挫,施展个人才能平台和空间也相对缩小,造成思想松懈,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下降。大部分中青年干部工作所在地也是自己的家乡,日常处理家中的事情多一些,处理工作的事情会少一些,税收征管中遇见的熟人多一些,“开绿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分析上述原因,就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把干好工作当作自己的本分,没有把税收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

  二、激发中青年干部队伍活力的思考

  (一)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向心力。目前,中青年干部干事业的雄心仍在,希望在工作中大显身手,干出一番业绩。但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思想波动大,一旦受到挫折,往往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甚至抱怨牢骚不断。我们要通过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的机会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干部大会,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机关向心力。我们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采取适合中青年干部口味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教育方法,把工作做实、做好、做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树立中青年干部自己的榜样,促使干部在榜样的激励下自觉学先进、赶先进,从而成为先进。将他们的各种需求加以正面引导,通过解决他们的合理需求,从而激发其情感,鼓励其斗志,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奔头,在工作上有劲头,在正确的舆论导向中潜移默化,完善提高,增强正能量。

  (二)加大税收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国税事业发展的好坏关键在于国税干部对政治业务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谈到学习,少数干部没有兴趣,谈到娱乐,就满脸放光,虽然对新的税收业务不太熟练,对新征管模式不太适应,但要他们去学习,总是没有激情。特别在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中,能在第一时间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的中青年干部不多。丰富学习内容,采取缺什么就学什么,干什么就钻什么的培训思路,强化岗位技能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调研能力、查帐审理、税收分析能力,让更多的中青年干部成为“张口讲得,提笔写得,查帐查得,上机操作得”的优秀税务干部。

  (三)完善各项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工作活力。中青年干部觉得自己人到四五十岁,提拔的希望不大,不干工作领导也奈何不了,工作上比较涣散,得过且过。个别人员甚至不情愿上班、也不情愿干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不是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能拖则拖,能放就放,缺乏解决问题的进取心和耐心。譬如:受领导职数的限制,基层干部如果到了45岁还没有进入中层骨干或局领导班子行列,那么他今后提拔的希望就显得很渺茫,这也是导致他们工作积极性不高和缺乏热情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建立一个科学的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制度,对部分没有进入更高级别的领导及税务干部,要定期拿出一些指标,来表彰部分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同志,让他们享受更高级别的工资待遇。通过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惩处违纪,批评落后,来强化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力。

  (四)营造健康和谐环境,提供广泛的干事创业平台。要开展岗位技能比武,举办摄影、征文、羽毛球等各种文体竞赛,通过晚会、爬山、出游、红歌会、团队庆功会等,培养树立团队精神,使中青年干部在活动中锻炼身体,增强集体的荣誉感。同时,为中青年干部提供更多的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机会。正所谓“行万里路,破万卷书”,多组织他们到外面走一走,看一看,无形之中会对干部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整体意识有很大的帮助。要强化法治意识和德治意识,善于运用细致入微、春风化雨的情感管理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和衷共济,锐意进取,让干部由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快乐工作,达到“快乐工作”的理想状态。要时刻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要尽可能的想办法帮助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让干部时刻感到组织、领导的关怀和温暖,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

【篇6】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

  一、培养目的

  1、为适应公司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空缺及储备后备人才的需要,特制订本培养方案;

  2、培养一批生产管理专业知识过硬,熟悉生产各工序、各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全面综合型生产管理人才。

  二、培养规划及待遇

  详见附表1《生产后备干部培养规划及待遇》

  三、培养组织及实施

  (一)成立人才评估小组

  成员:生产副总、部门主管、人力资源主管

  职责:管理部组织成立评估小组,并招聘、发掘后备人才;

  管理部组织制订实施培养及考评方案,组织对后备人才进行定期考评;

  小组对后备人才进行阶段性及年度考评;

  小组对后备人才进行能力评估。

  (二)制订培养计划

  人才培养方式主要为三个方面,即现场实践、自学专业知识、公司系统培训。

  自学专业知识,自行学习培养计划中的专业知识,达到学习效果。

  (三)指定培养导师

  1、导师人选

  1.1公司为每位学员指定两位导师,技术导师和技能操作导师。

  1.2技术导师由车间正职主任担任,负责学员整个培养期各岗位、各项技能、专业知识学习的实施及日常技术辅导。

  1.3技能操作导师由部门相关岗位骨干人员担任,负责学员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指导。

  2、导师指导

  2.1导师应严格按照《生产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见附件2)各岗位的学习内容,安排指导学员实习、动手操作,完全达到学习效果。

  2.2在培养期内,如导师不履行指导责任或敷衍了事,学员可向部门主管或管理部申诉;部门主管或管理部进行沟通了解,必要的将调换导师。

  3、导师奖惩

  3.1每个岗位培养期结束后,学员需填写《导师评价表》

  四、培养交流

  管理部与制造部定期(每季度一次)组织学习分享会与业余文化活动,以巩固学习效果,提高学习兴趣。

  学习分享会由部门自行组织,主要内容为分享实习期个人技术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收获、感想心得,交流方式可以是脱产培训会、分享会、现场实操观摩会等各种形式。

  业余文化活动由管理部组织,主要目的为放松心情,形式可多样化,如拓展训练、周末聚会等。

  五、培养协议

  所有纳入储备人才培养的人,需与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凡中途中止协议的,均按协议约定支付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含培训期间工资、奖金、讲师费用、课程开发费用、管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