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要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使各类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范文(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发生任何级别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金融债务、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退役军人、权力监督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组成,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文化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與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
舆情监控员通过“搜狗”、“百度”、“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素关键词含有“**街道”及与**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別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與情。
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與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與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情况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街道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
发现與情后,與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上报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
接到舆情上报后,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
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
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與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重大或较大网络與情
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上报县政府、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网络舆情
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开展应急工作。
4、影响较小的网络與情
经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與情检测
1.日常监测。
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與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且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與情或重大的虚假與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
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與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科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全局政治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全面深度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1、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大政方针政策,充分运用各种平台、载体、手段,形成主流思想舆论的强大势能。要强化阵地意识,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加强阵地建设,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硬任务严格落实。
2、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正确导向,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有效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充分保证意识形态工作得以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成向开展科学、创新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转变。
(二)加强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
1、加强学习,巩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理论建设工作是意识形态的根本任务。要积极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全年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
2、深化理论宣传,壮大宣传声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重大主题,深入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做好政策理论宣讲工作,每年理论宣讲不得少于2次,以点带面,扩大宣传声势,为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分析研判。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加强调研。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会议,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探索应对措施。随时做好分析研判,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规律有目的性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写出有分析、有对策、有质量,观点鲜明,分析透彻,内容丰富,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研报告。
(三)坚持正面引导,宣扬主旋律
1、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引导。用道德讲堂、文明引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下乡扶贫活动等对党员干部进行主流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以崇德向善、敬业奉献、自律自省的优秀品质为立身之本。结合重大节庆日,积极参与“我们的节日”活动,不崇洋媚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建立“好人好事榜”,积极宣传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发挥模范典型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宣扬主旋律,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渗透进党员干部生活、工作中。
2、做实做牢舆论监管工作。通过局网站、微博、政务微信、社区平台等渠道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大范围宣传正面积极的思想、舆论引导,做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声势,牢固树立坚定不移的政治意识,明确政治站位,坚决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袭,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对党员干部出现的不正言论要及时教育引导纠正,保证坚决不与不正之风同行、不与不良作风同行,时刻谨记彰显党的绝对凝聚力、感染力,将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自上而下的要求,要始终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头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斗争,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保证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三、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20xx年3月底前):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宣传动员,拟定方案,部署工作,完善落实。
第二阶段(20xx年4-10月):集中开展阶段。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理论宣讲,形势研判,专题调研等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11-12月):总结提高阶段。总结经验,找到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提高。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晓东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动履行责任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组织实施,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理论基础,筑牢思想基石。
(三)加强协调配合,突出工作效果。机关党委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沟通联系,如实报送应急管理局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进度,并加强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全体应急管理干部要密切配合,善始善终地参与研判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齐头并进。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为防止及妥善处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因思想情绪不稳定而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能力,维护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委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职工的意识形态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二、 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应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发生突发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局党委。重特大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送应急信息的同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3.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的简要情况等。
4.事件发生后,必须严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态影响扩散。
三、预案实施
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发生重、特大事件,主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有关力量,果断处置,若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
3.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在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极端事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各类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1.对影响本单位的事件,在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2.对本行业职工参与群体性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等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上级领导小组和局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3.对一般性意识形态领域认知错误事件(如公众场合发表错误言论等),由局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教育批评,要求写反省书,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反省工作。
5.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件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重特大事件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纪律与奖惩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是及时准确报送应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是为处置应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是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意识形态突发负面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是负面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是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五是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是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是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为全面落实集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和基层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由公司党委书记全面负责,牵头部室:党委组织部。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国资委、集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公司党组织批准,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积极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集团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