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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汇编6篇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汇编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

  二、熟练掌握和应用火警监视设备性能,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密切监视火灾报警系统,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施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五、对消防设备要定时进行维修保养,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七、工作人员依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八、外单位到中控参观、培训、维修、查阅资料等,均应报保卫部经理同意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九、中控室为酒店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在中控内不准接待亲友和会客,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2

  一、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批示,保障本单位消防及生产安全符合规定。

  二、负责落实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制度及考核办法;

  四、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教育及消防知识学习;

  五、负责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六、负责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并按规定进行业务训练;

  七、负责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八、负责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

  九、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登记,及时予以消除,并报告相关领导

  十、负责消防器材定位管理,按规定进行换药和维修,使之保持良好完整状态;

  十一、负责建立消防器材登记制度,对消防器材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有效期限、验收人及日期,要制表造册逐一登记,存档备查;

  十二、负责对违反消防材管理规定损坏消防器材或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予以处罚;

  十三、负责各单位凡因生产必须用火者,事前必须向省公司安委提交书面用火申请,经批准后发给“用火许可证”;

  十四、负责全省安全事故处理,应填写“事故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考核并发通报;

  十五、负责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十六、负责机关大院内部管理工作。规划管理好机关大院,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搞好机关大院内车辆停放管理,加强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及节假日的值班和日常的门卫传达工作。

  十七、负责机关大院内各部门公共物资的管理,带出大门需经审批手续。

  十八、负责重大活动的后勤安全保障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3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幼儿园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幼儿园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幼儿园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兼)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幼儿园所属范围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由教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等。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应有一名负责人负责幼儿园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义务消防安全员协助其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幼儿园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灭火器、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园区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幼儿园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幼儿园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支持、配合地方防火安全相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幼儿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教职工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9)配备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1)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法人代表,是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幼儿园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幼儿园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幼儿园的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幼儿园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幼儿园实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2)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幼儿园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幼儿园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幼儿园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幼儿园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幼儿园成立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5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三、火灾预防措施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6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2017-09-16 14:36 | #2楼

  为确保辖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6月23日下午,衡水深州消防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幼儿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检查发现大部分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比较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到具体个人,消防设施器材能够保持完好有效,但也有部分幼儿园存在疏散距离不够,疏散通道堵塞等现象,消防人员责令幼儿园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改正。

  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法律职责,落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