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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扶持种粮大户的调研报告

今年,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委托省农业厅开展培育扶持种粮大户问题调研的课题任务,田家贵厅长担任课题主持人,省厅组成了专门调研组,深入桃江、桃源、隆回、XX县和XX区等5县区开展种粮大户情况调查,对种粮大户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进一步促进种粮大户发展形成了一些思考和建议。调研报告受到农业部领导的高度肯定。

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进程中,通过培育扶持种粮大户,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南是全国粮食主产区、水稻生产第一大省,近几年来种粮大户迅速涌现。2011年4月以来,我们组成课题组重点深入桃江、桃源、隆回、XX县和XX区等5县区开展种粮大户情况调查,对种粮大户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进一步促进种粮大户发展形成了一些思考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湖南种粮大户得到较快发展

种粮大户的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实践证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力增多,耕地流转步伐进一步加快,种粮大户数量增加,规模适度扩大,效益进一步提升。特别是近几年来,湖南各级纷纷出台了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发展种粮专业大户,强化指导和服务,并将大户发展作为粮食生产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从2010年开始,省财政安排了500万元资金,奖励全省100个种粮成效明显、技术推广影响大的种粮大户。由于措施得力,我省种粮大户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主要表现为:

(一)大户数量逐步增加。近几年种粮大户发展步伐加快,据统计,今年全省30亩以上的大户突破了10万户,比2008年增加了43000多户,比去年增加了近10000户(具体见表1)。此次重点调查的5县区30亩以上的大户14857户,其中桃源、桃江、零陵、隆回和XX县分别为6884户、1212户、1418户、326户和5017户,分别比去年增加209户、329户、157户、56户和497户(具体见表2)。XX县马迹塘镇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15户,比去年增加83户,增长2.6倍。

(二)大户规模逐步扩大。种粮面积在百亩以上的屡见不鲜,千亩大户不断涌现,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万亩大户。今年全省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比2008年增加5655户,1000亩以上的增加102户,10000亩以上的增加2户;全省种粮大户前十名户平种粮4200多亩,几乎是2004年户平1143亩的4倍。桃江、桃源和XX县1000亩以上的大户分别为13户、1户和2户,其中XX县种粮最多的大户租赁稻田6000多亩;XX县马迹塘镇今年新发展的种粮大户李正坤租赁稻田3185亩,全国种粮标兵文湘桃2008年就是万亩大户,今年在益阳县牛田镇株树山村又新租稻田1256亩,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三)大户分布逐步拓宽。由于自然、生产等条件的影响,过去种粮大户主要分布在湘北洞庭湖区产粮大县,2008年仅益阳获得“全国种粮大户”称号的就占全省的1/3。去年以来,湘中、湘南种粮大户有了较快发展。此次调查,除XX县发展速度相对较慢之外,湘中的XX县、湘南的XX区种粮大户分别为1418户和5017户,耕种土地分别占全县区耕地总面积的27.71%和11.15%,特别是作为山区的XX区种粮大户户平耕种达36.0亩。

(四)大户模式逐步多样。种粮大户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逐步提高,市场对接机制逐步建立,抗风险能力有了增强,发展模式日趋多样化。一是种粮能人发展型。在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一批种粮能人,他们不满足于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规模,租种其他农户不愿耕种的偏远地、低洼地及外出务工经商户弃耕抛荒土地,遂成种粮大户。据统计,全省这种类型的大户约占15%,此次调查,5县区种粮能人型大户占到21%,XX县田新双、XX县刘咏泉都属于这种类型的种粮大户。二是合作组织依托型。为进一步增强抗风险、拓市场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000个,其中粮食专业合作社20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带动了种粮大户的快速发展,据调查,依托专业组织发展起来的种粮大户约占20%。XX县成立了粮食专业合作社17家,1453个种粮大户加入了合作社,占大户总数的30.0%;XX县湘桃农业种植专业生产合作社于今年初成立,入社的种粮大户已经有80多户,面积达5万亩。三是农机发展服务型。由于生产的需要和政策扶持等原因,很多种粮大户成了农机大户,全省既是种粮大户又是农机大户的占大户总数的60%以上。XX区2010年受表彰的13户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均为农机大户;XX县兴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是拥有100台农机的大型农机合作社,其规模在全省名列前茅,62名社员中有53名是种粮大户,既种粮又提供农机服务。四是订单农业拉动型。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粮食产品的附加值,近几年来,种粮大户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越来越广、越来越密,一些种粮大户还直接参与加工流通。据统计,全省依托订单农业发展的种粮大户约占25%。湖南粒粒晶米业、金健米业、神农米业、餐餐米业等粮食加工企业都是当地订单农业的重点对象。XX市餐餐米业不仅与大户签订生产合同,还向银行为种粮大户提供担保,农业银行XX区支行为种粮大户提供每亩500元贷款,去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1642万元。同时,全省既种粮又办粮食加工企业的种粮大户由去年的3户增长到今年的11户,沅江的种粮大户卢青年,既种粮又办米厂,年收入60万以上。

二、种粮大户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种粮大户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调查表明,粮食主产区种粮大户的功能日益显现。

(一)种粮大户推动了粮食稳定发展。近几年来,湖南出现了好的种粮形势,这既是中央好政策、各级政府重农抓粮的结果,种粮大户也功不可没。过去,由于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尤其是有些地方“双改单”、耕地零星抛荒,对粮食生产造成了很大冲击。湖南粮食播种面积从1990年的8048万亩逐渐下降到2003年的6795万亩。随着种粮政策的完善,种粮大户应运而生,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又逐渐恢复增长到2011年7900万亩。据统计,2003年全省种粮大户粮食生产面积仅占全省总面积的5%左右,今年上升到了18%以上,种植面积超过1600万亩,占全省种植面积的20%以上。作为主产区的湖南,正是有了这一批上规模的种粮大户,粮食发展才有了坚实基础。种粮大户的涌现还促进了双季稻的恢复性增长。国家产粮大县XX县,外出务工人员多,但是荒田很少,大部分种的还是双季稻,其主要原因就是培育了一大批种粮大户,全县6884个大户耕种了28.31万亩耕地,产粮21.71万吨,分别占全县耕地总面积和粮食总产的21.1%和26.2%;XX县沾溪乡伍家洲村前几年基本种植单季稻,今年新发展的种粮大户尹红军承包该村1080亩,全部种植双季稻;XX县坪乡洪垅村支部书记田新双一家三口人承包了全村外出打工户的263亩抛荒田、高岸田和滩涂甩田,并种上双季稻。

(二)种粮大户推动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种粮大户在生产上追求利益最大化,不仅大多数种植双季稻,复种指数高,而且对生产技术、装备、质量安全、经营管理的要求比普通农户更高,在同等资源的情况下,拓展粮食生产更大的空间。特别是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80%以上种的是双季稻,60%以上种的是优质稻,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高于普通农户。根据调查,我们算了一笔帐,5县区大户亩纯收益一季稻大多在150~300元,种双季稻收益可达350~550元,高的可达600元,比普通农户收益要高出100元左右(见表3)。从XX县深水港乡、枫树乡和郑家驿乡调查情况看,种粮大户每亩纯收益为507元,高于当地460元(不含补贴)的平均水平,郑家驿乡彭德智2011年种植早稻200亩,每亩纯收益558元;XX县30个20~50亩的大户2010年种双季稻亩均收益为531.9元,比当地普通农户除补贴之外的收益高20%以上,横板桥镇肖化文种水稻120亩,总收益6万元,亩均收益达500元,比当地普通农户亩均收益高60元。

(三)种粮大户推动了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各级农业部门加强了对种粮大户的科技服务,XX县农业局对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安排农技干部住户定点进行技术指导,对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建立技术台账,跟踪生产指导,对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安排农技人员定期进行技术指导。XX区农业局不仅实行农技、农机人员与种粮大户结对子,还建立了大户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送病虫情报、种植管理常识和农资信息,今年向大户发送短信5万条。同时,种粮大户对科技运用更为积极广泛,对120个种粮大户的调查,良种利用率达98.3%,对新技术接受率95.7%,统防统治率97.5%,91户聘请农技人员为技术顾问,其中3个千亩大户还聘请了农业院校的专家为技术顾问;全省近三年购买农机中,大户占60%以上,其中购买的大型耕整机、插秧机中,大户占90%以上。据对XX县10个种粮大户调查,农机拥有量158台,户平16台,其中11户拥有大型的耕整机、插秧机、收割机。XX县农业局今年有20台插秧机的推广计划,实际完成58台,全部是种粮大户购置,该县石牛江镇省级种粮大户文光荣购买了一台高速插秧机,集中育机插秧3.5亩,插大田325亩,并利用技术优势为附近购买了插秧机的农户免费集中育机插秧2.7亩,带动了集中育秧和机插秧的发展。XX区种粮大户大部分种植金优974、陵两优268、t272等高档品种,稻谷售价比普通稻高20%以上;一些地方在种粮大户的带动下,机耕、机收、软盘抛秧、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调查总结得出,种粮大户的科技推广、辐射带动作用大,他们的生产实践成为粮食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展示点,成为了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带头人、引导户,成为生产技术的宣传窗口。

(四)种粮大户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种粮大户集中了部分土地的经营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外出务工获得更高收益,同时将土地流转给大户,获得了土地租金。而且,种粮大户还为当地劳动力提供了本地就业岗位,增加了当地农民的工资性收益。此次调查了5县区50个100~120亩种粮大户的请工情况,去年户平请工支出37180元,今年早稻请工支出达20129元。XX县种粮大户彭满珍租用3380亩种植水稻,长期请工30多人,每月工资1400元,农忙时期还要请工60多人,每日工资120元以上。子规村、西塘村35个耕地流出户仅2010年就从彭满珍处获得工资性收入人均3000多元。

三、种粮大户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种粮大户与普通农户一样,在粮食生产中存在着粮价偏低、成本上升、比较效益不高等问题;除此之外,种粮大户还面临一些特有的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障碍凸显。流转土地是种粮大户形成的先决条件,没有土地流转就不会产生种粮大户。在调查时,参与座谈的大户都反映当前土地流转问题不少。

第一,租赁转包不规范。100亩以下的种粮大户租赁承包耕地仍然是口头协议居多,没有书面合同,在生产中易产生纠纷。一些千亩、万亩大户流转合同签订率比较高,但由于目前耕地租赁转包政策没有实施细则,耕地承包户不愿签订长期合同,合同期限基本上在5年以下,有的还是一年一签,很多种粮大户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隆回、桃江两县大户签订租赁转包书面合同的仅为105户和489户,签约率分别为32.2%和40.3%,其中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不到10%。租赁转包期限短而不稳,导致的结果就是租金年年上涨。XX县松子社区每亩租金由去年400斤谷价涨到今年600斤谷价,承租该土地的种粮大户彭满珍今年预计亏损40万元。XX区每亩租金已由去年平均176元涨到今年的233元。XX县深水港乡种粮大户黄爱军租赁长湖村同一片区100多亩水田,2009、2010、2011年的租金平均每亩分别为145元、177元、240元,近两年分别上涨了22.1%和35.6%。

第二,流转土地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种粮大户承包的耕地存在着分户承包、田块分散,成片租赁的转包难度较大,不便于统一布局和管理,制约发展规模生产。而且,租赁转包的耕地大多数是低洼滩涂甩亩、旱地垦复田、废旧鱼池。耕地高低不平,土壤比较贫瘠,基础设施老化,水利年久失修,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加上路网不配套,机耕道少、路状差、道不通,使机械化生产的难度加大。XX县雨山铺镇刘咏泉2009年承包130亩水田,有39亩远离水圳,因干旱绝收;2011年新承包的125亩水田中,有60多亩因干旱无法翻耕。XX县文湘桃今年低洼早稻田水淹了60亩,基本绝收;尹红军在沾溪乡伍家洲村租种的1080亩全是资江河边的渍水田,能否赚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江河的“脾气”。

第三,土地流转配套政策和机制不完善。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土地流转配套政策,一些地方制定的“土”政策不尽到位。很多地方土地流转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无保障,社会化服务程度不高,信息网络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土地流转的有序发展。株洲、桃源、桃江的县乡两级多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但都是兼职人员,主要工作不是开展流转服务,难以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同时,流出土地的农户嫌麻烦,不愿到服务站去办理信息登记、合同鉴证等手续,而且受传统思想束缚,法制观念不强,还是习惯于口头约定和流转给亲朋邻里。XX县一农户反映,一旦签了字、按了手印,就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怕吃亏上当,到时要不回土地。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目前,主要体现在“六难”。一是良种保证难。现在种子经营多渠道,难免鱼龙混杂,相对来讲,大户的经营风险更大,他们忧心忡忡,希望对主要农作物特别是水稻种子象烟草、食盐那样实行专营。二是技术服务到位难。各地普遍反映,乡镇农技站经费匮乏,农技干部生计难以保障,没有多少心思开展技术服务,而大户特别是“非转农”大户,渴求技术指导,尽管近几年农业部门也确实加大了对大户的技术服务力度,但仍感到不尽到位。三是生产条件改善难。大户普遍反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差、机耕道不配套,国家在这方面投入相对较少,加上大户流入的土地相对较差,光靠大户自身投入是无法改善的,对扩大粮食规模经营构成了较大制约。四是装备水平提高难。种粮大户对农业机械作业依存度很高,但由于农机具购置费用高、柴油大幅涨价等原因,一些先进适用的农机具难以得到有效推广,据对桃源30个大户调查,大型收割机、插秧机的普及率只有6.7%。很多大户反映,早稻收割后如遇阴雨天气,晒谷成了困扰他们的一个大难题,90%的大户没有固定的仓库和足够的晒坪,去年XX县黄爱军因晒坪不够,造成2000多公斤原粮霉变,损失5000多元。很多中小大户表示想买稻谷烘干机,但除去国家购机补贴外,至少还要花10多万元,只能望“机”兴叹。五是资金筹措难。现在种一亩双季稻,物化成本都要500元左右,如果加上请工,费用更高,种100亩田就要投入六七万元,但现在农村贷款非常难,一些地方就算有抵押、有担保,信用社却没有贷款项目。很多农民想扩大种粮规模,但愁资金不足,渴望政府给予低息贷款。六是农时请工难。“招工难”已不再是城镇工业园独有现象。近几年湖南种粮大户在农忙特别是水稻“双抢”时,常遭遇到“请工难”。调查的5县区,种粮大户因劳力缺口造成晚稻栽插错过最佳时节的至少有5000亩。而且,工价也年年上涨。去年请一天工需要80元左右,今年都在100元以上,有的达120元,甚至150元。XX县田新双今年“双抢”请了20多个人,工价为130元,6个懂得机收机插技术的150元。XX区农业局干部反映,部分乡镇请人施药,一天200元都难请到人。同时,种粮大户与用工人员之间多为临时聘用关系,不仅工钱要在干活当晚结清,而且容易造成用工障碍。请工难、工价高已成为种粮大户发展粮食生产的一块心病。

(三)科学的评价管理制度尚未形成。当前,对什么是“种粮大户”这一概念还很模糊,认识很不统一,甚至出现一些不良后果。盲目推行种粮大户,追求种粮面积,个别地方还出现强制推行大户发展的情况。各地普遍缺乏对种粮大户科学的评价标准。一般以20亩为基本起点,很少考虑其生产力水平,轻视土地产出率和效益的提升。调查发现,有的种粮大户盲目追求规模生产,致使管理不善,粗放经营,单位产出率降低,甚至出现耕地抛荒现象。同时,由于缺乏科学考核标准,在落实国家和地方对种粮大户的奖励扶持政策上,盲目性较大,使政策扶持功能出现偏差。

(四)政策激励机制仍然缺乏。种粮大户相对于普通农户而言,承受更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而享受的扶持政策难以弥补。一是缺乏对大户的补贴政策。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大户粮食生产专项补贴,导致种粮大户很难享受当前的惠农政策,在转包、转让或租赁土地时,国家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一般由原承包人享有;在购机方面,大多数大户只能与普通农户一样享受一台购机补贴指标;致力于发展双季稻却没有获得相应补贴等等。二是缺乏保险政策。当前粮食生产保险制度尚未健全,而且存在保费不低、保额不高、农损勘验程序复杂等问题,一旦遭遇自然灾害造成粮食生产亏损,很可能使种粮大户倾家荡产。桃江、桃源的一些种粮大户参加了水稻生产保险,平均保费为16.8元/亩/季,其中大户、政府财政各付20%和80%。一旦遭遇自然灾害,起赔点为因灾损失的30%以上,最高保额为播种期180元、抽穗期240元、成熟期280元,而一亩晚稻生产的物化成本在300元以上,就算获得最高额赔偿,也难以化解灾害损失。三是缺乏生产扶持政策。种粮大户在购买农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粮食运输和贮藏等方面都急需获得国家优惠、扶持政策。

四、培育扶持种粮大户的对策建议

种粮大户的发展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进步,确保种粮大户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在科学发展、政策引导、有效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一)科学引导种粮大户发展。一要明确科学发展思路。要遵循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以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物资奖励和社会化服务,引导种粮大户科学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实行分类指导。大户规模应因时因地而定,不搞一刀切。一般来讲,在田多人少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土地集中相对容易,引导种粮大户经营面积适当扩大;在人多地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大,经营规模可小些。从调查情况看,当前生产力条件下,一户2个劳动力经营规模为30亩左右为适当,不但基本不用请工,还可以做到精耕细作,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大于100亩以上的大户。三要制订科学的评价考核标准。建议国家出台培育扶持种粮大户考核办法,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细则。明确种粮大户应该具备种粮规模、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等相关条件,并对种粮大户在推进粮食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态化发展等方面进行量化,形成当地特色的科学评价标准。就湖南而言,种粮大户考核标准,至少应包括:①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抛荒地20亩以上,洞庭湖区30亩以上;②双季稻种植比例不低于80%,自然条件不具备种植双季稻的除外;③科技推广运用效果好,实行标准化生产,良种利用率在90%以上;④生产力水平高,亩产量不低于当年当地同质土地产出率,单位面积效益高于当年当地同质土地效益;⑤生态保护好,科学施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严格申报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考核合格的大户,给予政策扶持;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大户,特别是以圈地为目的,造成农转非、粮转非,或土地抛荒的,依法予以制止。

(二)建立有利于种粮大户发展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降低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有条件、有保障地流出承包土地。二是要进一步稳定家庭承包关系,加快承包地权证发放工作,将承包权明确到丘块,确保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财产权,让农民放心地流出土地。三是要大力扶持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机制,培育土地流转市场,降低大户与一家一户家庭承包户的谈判和签约成本。建议县、乡两级都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村由一名村干部担任信息员,并拨给工作经费,完善信息网络,确保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正常运行。四是要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从合同签订到履行、从用途变更到纠纷处理、从土地征用到合同终止都要制定详细的规则,确保流转合法合规,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五是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积极探索土地信托、反包倒租等土地流转新形式;探索土地合作社、土地流转股份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路子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密切种粮大户与流出土地的家庭承包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提高相互之间的信任水平。

(三)完善促进种粮大户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户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建议国家制订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政策措施,构建覆盖大户粮食生产全程的社会服务体系,为种粮大户提供“保姆式”服务。一是整合管理服务资源。明确农业部门为种粮大户的职能管理门,协调整合涉农各行政部门的管理服务能力,掌握种粮大户的真实情况和实际需求,有效监管和指导种粮大户生产与发展,为他们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建议县级农业部门建立大户档案台帐,构建大户信息网络,及时为大户提供服务。二是积极培育专业服务组织。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植保、农资、农技等服务组织。推进以机耕、机播、机收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组织发展,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建立放心农资供应网络,提供优质农资服务;鼓励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承租、代管、代耕、烘干等各项服务,为种粮大户排忧解难。三是鼓励订单企业为大户提供融资担保。引导种粮大户与有实力的粮食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合同,要求企业向金融机构担保,凡种粮大户与企业签订种植和收购合同的,每亩提供500元以上发展生产贷款,解决种粮大户融资难的问题。

(四)尽快出台种粮大户专门扶持政策。建议国家出台对种粮大户的专门扶持政策。①设立种粮大户生产补贴。按种粮规模进行补贴,对水稻规模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要分等进行补贴,每亩在现有补贴总额基础上上浮20%以上,采取中央和省共同分担的方式,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户;增设绿肥补贴政策,建议对冬种绿肥连片30亩以上的大户,每亩补贴不少于100元,其中央财政额定补贴每亩70元,其余由省市自治区财政承担;增设“技术补贴”,将粮食生产中带普遍性的重大技术措施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目前主要有测土配方、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对种粮大户每亩补贴20元以上。②设立种粮大户专项保险。在当前农业保险普遍推行困难较大背景下,国家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种粮大户专项保险等新险种,合理设定保费,提高保险额度,积极受理灾后理赔,降低种粮大户的风险。同时,政府对种粮大户进行保费补贴,凡参加种粮大户专项保险的,国家不仅承担按照政策规定应由政府承担保费的部分,还对种粮大户应承担的保费进行补贴,建议补贴标准为10元/亩/季以上。③设立种粮大户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础设施投入项目,要优先安排种粮大户,以大户为载体,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也可以由种粮大户自行建设,先建后补,壮大种粮大户并树立典型。尤其要鼓励和扶持大户开展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④提高种粮大户购机补贴标准。对大户购机补贴要提高标准,补贴比例应高于普通农户购机补贴的20%以上;同时,建议将烘干机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并将补贴比例定在购机费的50%以上才能解决实际问题。⑤种粮大户粮食储运补贴。对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实行储运补贴,减轻粮食运输和储藏成本。⑥设立青年农民种粮创业基金。为优化种粮大户劳动力结构,增强粮食规模生产后劲,从长远考虑,建议国家设立“青年农民种粮创业基金”,各省也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年青人从事粮食生产,积极打造一支“有学历、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青年种粮队伍,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种粮大户的经营管理能力、产品营销及科学决策水平。

(五)制订颁布培育扶持种粮大户的法律制度。建议尽早制定《粮食生产促进法》或《国家粮食安全法》,其中明确粮食规模生产者的法律地位,赋予种粮大户应有的权利,同时规定其责任和义务;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理顺土地流转关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为种粮大户流转土地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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