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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四篇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族团结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族团结半年工作总结1

  今年,西宁市经委按照《西宁市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在全委广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认真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西宁市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下发后,经委党委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党委及时研究制定了《西宁市经委201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要求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党建、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经委党委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等文件,安排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党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创建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立健全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组织督查组对我委的创建工作开展督查,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我委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始终。委领导带头学习,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纳入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就开展创建宣传教育作出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举办培训班,进行知识测试,组织集中学习、自学,办黑板报、宣传栏,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基本知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既反对大汉族主义,又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形成各民族平等相待,团结和睦,友好互助的社会环境。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相关知识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对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全委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

  三、认真查摆和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问题

     积极为民办实事在创建工作中,我委坚持把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问题和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建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标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努力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全委广大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积极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向玉树来宁的朋友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他们感觉到我们和玉树人民心连心,共渡难关。

  四、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我委积极借鉴探索,不断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具体为: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我委建立健全了创建工作领导结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与党建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解决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了学习教育机制。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将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纳入学习计划,不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年9月份坚持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我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施教,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全委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氛围。

  三是逐步建立了促进发展机制。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纳入长远规划,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积极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急、最需、最缺、最盼的问题。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活。

  四是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组,对本委的创建工作开展督查,年终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委创建办经常性地实施督导,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开展工作交流。从而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是不断建立了表彰激励机制。定期召开表彰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推动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五、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我委认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切实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工作,并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使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创建工作力度不大;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在健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不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级党政干部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再教育;对各族群众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宗教界人士不断进行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对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常识教育。继续认真查摆和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查摆和解决影响先进文化发展、制约群众转变观念、改善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

  坚持不懈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不断解决群众最急、最需、最缺、最盼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为民出实招、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把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长效机制,不断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促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形式,拓宽创建工作的内容,使创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民族团结半年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政治社会稳定,促进人民生活改善提高,确保各项事业取得不断的进步与提高,我局制定计划方案与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各民族心连心、共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维护民族团结,在民族节假日给贫困乡村的农民送去了米、面、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想他人所想,我们这一方法提高了一部分分裂主义人士对民族团结的认识,让他们体会到只有搞好民族团结才能共同走上致富路。

  二、认真学习关于民族宗教的政策,组织干部职工互相学习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做到互相了解,便于沟通,组织开展和参加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并评选出民族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宣传民族团结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的事迹,形成人人都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爱护民族团结的社会风尚。

  三、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积极开展密切联系各族人民群众,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各族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三优一学”活动。

  四、要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使之深入人心,每周五下午利用时间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团结教育及“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使各民族干部职工“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做到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努力做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遵守民族团结公约。

  维护民族团结的措施和对策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影响团结的人民内部矛盾。

  就国内而言,民族问题已出现了四个转变,即:由个别问题向多个问题转变;局部问题向社会问题转变;简单问题向深层次问题转变;农村问题向城市问题转变。江泽民同志曾多次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要落实好十六大提出的目标任务,针对当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结合民族问题反映出的四个转变和昆明民族工作的实际,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必须坚持一个方针,突出两个重点,本着三句话,采取三种方法,按照四个要求,坚持四个维护,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争取做到五个一,六个结合,七个立足于,把民族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为新昆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坚持一个方针:“团结、教育、疏层、化解”的方针,突出两个重点。1、刑事案件处理不当引发治安案件;2、治安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突发事件,引起民族问题。本着三句话,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也就是说对于突发事件,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对于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当事人有一个明确解决的时限。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现实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是有出入甚至出入很大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不能乱开口子。对群众要求领导和部门协调并调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现场交办工作。当然,凡是突发事件,群体上访,都有幕后煽动者、操纵者、组织者,都有唱红脸的、白脸的、黑脸的,对于这类人,该当场批评教育的要批评,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后要把帐记下来,调查摸底,搞清事实真相,个别教育。

  促进民族团结的办法:

  l、不能把个别问题和仅凭某桩事,轻易往民族问题上拉,加大解决的难度。

  2、不能把非对抗性的矛盾说成对抗性矛盾。

  3、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

  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按照四个要求: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

  一要建立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在当地民族问题上负总责,

  在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上下功夫,经常过问民族工作,靠前解决棘手问题,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委制定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党政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联系民族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单位,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团结稳定、矛盾纠纷排查队伍。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民族工作部门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常效机制。

  二要建立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就当前的情况看,传统的单位制度已被打破,村和社区日益成为各民族生活的基本单位,这就要求各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抓好民族工作。

  一方面要建立工作网络,在“热点”、“难点”、“重点”地区设信息员和调解员,对重点村(社)、重点街区、重点户、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县、乡(街道、办事处和镇)、村(居委会)四个层次抓民族关系协调的工作网络。

  另一方面要建立市民委每半年,各县(市)区民宗局每季度,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社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调查摸底,全方位收集掌握矛盾纠纷苗头,认真研究调处预案,明确调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具体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对所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调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上下联系,互通情报,使之上下贯通,形成反应敏捷的信息渠道。

  三要建立处理民族问题的有效机制:

  1、一是定性要准确,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个别或者哪几个人的事就解决那个或那几个人的事,是哪个民族的事就解决哪个民族的问题,是刑事案的就按刑事案件处理,属民事的案件就按治安条例调处,是交通事故的按交通法规调处,不能借口民族问题放宽处罚;也不能歧视或者带某种偏见加重处罚。二是回汉之间的冲突,属民族关系问题,更不能把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的肇事,说成民族问题。

  2、力争做到五个一,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期限进行调处。

  3、要坚持六个结合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做到:经常性与定期性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确定调处单位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结合;疏导化解矛盾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尊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处理民族问题与依靠本民族干部及宗教界人事做工作相结合。

  4、要力争七个立足于调处矛盾纠纷时,要立足于争取群众的大多数;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防止事态扩大;立足于防止事态产生连锁反映;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立足于抓早抓小;立足于一次性解决问题。

  5、要与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的同志,要经常和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帮助少数民族地方干些实事,要加深交往,增进情谊,把工作做在平时,那怕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走动,拉拉家常。总之平时关系好了,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调处起来就容易得多。

  四要建立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机制。要不断完善民族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触犯法律的,不管是哪个民族,都要绳之以法,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民族团结半年工作总结3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作为镇长,他极为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带头学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各项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文件,反复研究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并将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动镇的民族团结工作。在他努力下,某镇民族团结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二是学习宣传到位,发动群众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并以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为载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使民族团结深入人心。三是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各项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的活动,扩大群众参与度,加大各民族交流。

  二、狠抓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

  他认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三者之间存在相互融合,相互依赖,共同促进的关系。民族关系直接影响到某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经济发展对民族团结能够起到促进作用。因而他把发展某镇经济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一个突破口。一是加强主导产业发展,通过扩种,增加良种以及加强田间管理,实现甘蔗增产农民增收。开展兴边富民工程,带领群众利用沿边的地理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先后建成那花、布局两个边贸城。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乌龙茶种植加工、网箱养鱼、冬种黄瓜等一系列特色产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三、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

  他也十分重视兵地共建关系,在他的努力协调下,先后与武警边防派出所以及驻地连队积极对接,建立了共建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安定,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搞好国家人民防线建设,各项工作达到要求。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是对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和处置的能力,充分认识对敌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长期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在处理经济文化问题的同时,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敏锐性,时刻做好粉碎敌对势力的种种图谋,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形势成组织,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切实提高预警能力。重点抓好打击和防范工作的力度。今年以来,认真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搞好国家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全镇无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

  四、大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增进民族团结

  每逢重大节日,他都带领慰问组带着慰问金和果篮,分别前往村委看望慰问15位,向他们送上200元慰问金,给他们送去党组织的关怀以及节日的问候。

  慰问过程中,他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与群众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身体健康状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等。他在慰问时说:感谢你们过去为党的事业,为民族团结,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所做的贡献,党和政府是不会忘记你们的。希望你们用党和政府的优农惠农政策,想方设法克服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寻找致富门路,力争早日摆脱贫困走上小康之路。

  困难群众对慰问小组的到访慰问激动地表示,慰问小组将党组织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的身边,使他们倍感党的大家庭的温暖,对此他们表示深深地感谢。他们纷纷表示,决心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将继续发挥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半年工作总结4

  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命中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施甸”的目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重点,突出阶段性特点,紧密联系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为民服务、改善民生、统筹管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我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召开的省、市相关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任务和目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工作。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3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团结工作,补充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施甸县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受政府委托民宗局与乡镇签订了《施甸县xx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民族工作繁重的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使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县人民政府周密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表彰会,传达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xx年全县民族团结工作任务,对各乡(镇)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和隐患

  我县境内居住着21种少数民族,民族问题较为复杂。一年来,我们深入调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尤其对人口较少民族村卫生状况及地方性疾病发病情况作了重点调研,了解我县人口较少民族村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及时处理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和隐患,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为做好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县xx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民族机动金6万元,宗教专项经费7.04万元,乡(镇)也安排相应的责任制专项经费。实现了一年来矛盾纠纷和隐患为零,由于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认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市民委的帮助下,积极向国家、省民委争取项目,扶持发展我县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为实施好每个项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经常深入10人口较少民族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我县xx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6个村委会,11个自然村,受益农户1344户,6891人。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435.6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15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20.693万元。主要有:姚关镇陡坡村大寨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摆榔乡文化广场、菠萝寨文化室及大中村民房改造工程;酒房乡垭口村卫生室建设;酒房乡垭口村村内道路硬化;木老元乡龙潭村村内道路建设及木老元村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经过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建设扶持 “民族团结示范村”已起到了增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及加快布朗族人脱贫致富的示范,已成为施甸县“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示范工程,受到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七)结合今年是民族政策宣传年第三年,加大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法制意识。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或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及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利用我县“天天过大年”少数民族节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xx年,县、乡(镇)组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5期2160人,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宣传教育活动6次,受教育面达6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八)抓好“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工作

  我县布朗族脱贫任务十分艰巨。按照xx总理对解决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现状,县委、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金,综合推动,基本解决我县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前期以解决群众温饱为主,完成就地脱贫的村寨安居房建设,实施水、电、路、广播电视改造、学校、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如今是巩固完善,以改善群众生产条件为主。县级领导分别挂钩乡、县民宗局干部分别挂钩10个村民委员会实施整村推进。

  在中央、省、市、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做好xx年度项目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共完成施甸县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涉及6个乡镇,11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实施项目3个。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512.12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61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51.123万元的验收工作。在抓好上年项目实施的同时,经认真调研和论证,年内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向省、市民委完成项目申报“甸阳镇西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扶持项目”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8万元。通过我局领导不懈努力,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到位424万元,并经这些民族扶持发展项目的建设,切实为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