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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工作个人工作总结三篇

商业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商环境工作个人工作总结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营商环境工作个人工作总结1

一、强化组织,健全改革服务机制

健全完善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成员,构建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股统筹协调,各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严格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做好放管服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对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省市易经协会”进行了取缔;二是联合发改局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对33个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确定脱钩名单。三是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规范全市社会团体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四是整合资源,成立社会工作站(室)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结合民政工作业务开展公益创投,引进经验丰富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对我市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孵化。五是对雒城街道办辖区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暂停开具相关婚姻登记证明,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的方式解决,计划三年内对全市范围铺开。六是加强监管,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工作。市民政局作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由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市民政局参与了三水镇公益性公墓设立许可的事前监管工作,通过现场查勘和调查,三水镇公益性公墓顺利通过了设立许可。七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2020年共核实门牌号750件,为方便群众办事,对事实清楚,产权明晰,地址准确的产权证直接出具门牌号地址,对原本需要2个工日的门牌核实业务,自我加码,精简时间,力争在当天确认好门牌号地址,让群众少跑腿、不走弯路,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精准施策,兜牢基本民生保障之底

创新工作机制,缩短救助流程,本着“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进行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等审批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农村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500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80元/人.月提高到806元/人.月。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469.43万元;发放精简退职及起义投诚人员发放救济补助金6.13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生活保障金13012人次721.3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6291万人次487.54万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939万人次319.38万元;增拨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3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29.47万元。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659.24万元。城乡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目前我市农村低保对象5443人中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00人,占全市农村低保总人数的66.14%,有效发挥了民政脱贫攻坚领域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落细家庭必要支出核减政策,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本市低保标准后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

四、强化服务,保障改革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改造补助资金681.08万元,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共计改造床位400张。争取上级社区养老综合体1个,投入资金200万元,对雒城街道金佛社区康养照护中心提档升级,新增养老床位38张。继续开展为老助餐服务,月均接待300余人就餐,深受城区老年人的欢迎。率先在市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恒信万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市1288人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完成自理能力评估。与青白江民政局签订《推动民政事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联合制定《青白江区社会化养老机构收住市户籍老年人享受服务性床位补贴实施意见》,对青白江区社会化养老机构收住市户籍老人的,每床每月给予100元的服务性床位补贴。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养老服务学习培训,持续巩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9.7334万人次823.91万元。我市创新试点“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工作受到曹立军副省长调研时高度肯定。市连山镇敬老院院长周顺杰获评国家卫健委“孝亲敬老先进个人”。2020年,代表市卫健、文旅、教育等全市民生部门参加市政府举办的营商环境考核答题为优秀。

营商环境工作个人工作总结2

xx街道深入贯彻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和旗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根据机构改革部署、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X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的通知》(**发〔2020〕26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7月1日挂牌成立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职责,积极有效提升服务水平。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上级下放权力77项,负责拆除违建之处,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做好执法职责承接,打造良好城区环境秩序。党群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组织实施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受理城乡党员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流动党员;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审;承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小区充电桩缴费;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受理城乡居民低保等工作。党群服务中心坚持“公开、便民、依法、高效、自愿”的原则,根据党员群众申办事项,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服务工作。对上级赋予的权利与事项进行划分,严格执行25项“马上办”、1项“网上办”、15项“就近办”、14项“一次办”,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集中服务制度、上门服务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且立足群众需求,着重换位思考,打造服务型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为到访群众大开方便之门。对来电咨询和来访咨询的群众,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杜绝群众办事“跑断腿”现象;对材料齐全的居民给予一次性办结,杜绝“踢皮球”现象。

实行一人多岗、多能,提升工作效能。将工作人员“解放”出来,有更多的精力、人力下沉到社区中去,依托网格化管理,在社区网格中面对面服务、处理问题,深度“激活”网格化社区治理效果,将工作触手深入群众。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工作。

(一)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常态化排查管控,对境外、境外预返回、国内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常态化排查,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二是加强重点场所常态化管控,对有居家隔离人员的小区单元,入户门张贴标识,由网格员重点督查管理,确保隔离期间居家不外出;三是加强疫情舆论宣传常态化管控,利用情系**APP、微信等载体,宣传防疫知识、要求,营造长期抗“疫”氛围。

(二)持续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化环境卫生、拆违治乱、交通秩序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提高辖区居民文明素质;持续开展市民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文明家庭创建,文明餐桌行动,营造良好的文明环境;打造一批示范社区、示范小区,抓好楼栋、单元、门店文明治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引导树立向上向善向美的淳朴民风。

(三)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通过XXB区、C区、XX大街南北片区、XX大街涉及的72户等棚户区改造,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也密切了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街道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也提高了生活质量。

三、深化“放管服”,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一)“放”出市场活力。**街道办事处坚持“放”字当头,把“放手”当作最大的“抓手”,加大放权力度。以此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激活市场,带动人气,让企业留得住、发展得好。

(二)“管”出公平正义。依托上级赋予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各项权利,在落实放权责任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做好事中监管,坚持“放手”但不“甩手”。

(三)“服”出良好环境。党群服务中心建立之初为方便更好的为老年人服务,在一楼重新装修。依靠更贴心、更优质的服务,有效改善营商环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争做服务的“行家里手”,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好的环境。

四、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常态有效管理机制。

**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食品卫生问题,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建设百姓放心街道;联合公安局、消防大队,大力整治出租屋,检查走廊灭火设备、固定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电线线路是否老化,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维保工作不到位、日常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其责任人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项隐患,切实保障住户生命安全;联合卫健委、疾控中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立牢固防线。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执法主体执法资格现未落实。目前被执法主体对职能的下放在认识上还没有转变,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一定的阻碍。二是各项工作衔接中存在沟通不畅。沟通不畅,工作变样。各职能部门执法流程不统一,工作衔接和沟通不畅,严重影响整体运营效率的发挥。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街道按照上级要求,将上级下放的各项权力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进一步优化,抓好各部门联合协作,更好的为企业、群众服务。

唯有矢志不移坚持“刀刃向内”、狠抓服务提升、环境优化,共同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激发“无须扬鞭自奋蹄”的发展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再上新台阶,让企业时时刻刻感受到营商环境的变化,切实增强群众在“放管服”改革推进中的获得感。

营商环境工作个人工作总结3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