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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汇编4篇

普法是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普法的对象是国家居民,普及的法律常识是居民必须要理解的法律。这种法通常是法律中最简便的一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汇编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1

“十三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开展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展开工作,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较好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为推动全县民主法治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十四五”规划要求,现结合实际,对全县今后五年司法行政工作作如下整体安排。

一、“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法治XX建设,顺利实施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全民法律素质、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县、镇(区、办)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功能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优化,更多的弱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律师、公证及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业务工作的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司法行政全体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作为,为XX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认真开展2021—2025年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过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力争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应普对象的95%以上,。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县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镇(区、办)和村(居)“两委”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3、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公务员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围绕促进政治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5、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进程。重点组织宣传学习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组织宣传学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组织宣传学习旅游、商贸、餐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宣传学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6、围绕促进文化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进程。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相结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7、围绕促进社会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学习宣传保护公民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安全卫生、矛盾纠纷调处、依法维权等与劳动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与社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完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完善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患纠纷、治安案件民事调解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宽领域发展。力争到2020年,村民(社区)警务室调解室建设率达95%以上,交通事故调委会建设达到国道、省道全覆盖,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调委会建设有所进展。

2、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队伍的调整、整顿力度,选聘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综合素质的村(社区)干部充实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改进、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和整体素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员加入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3、积极探索建立“大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作,深化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总结完善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化解轻微治安纠纷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推进治调衔接机制建设,不断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4、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提高纠纷调解程序、文书制作、档案归类的专业化水平;积极贯彻《人民调解法》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规定,努力解决好人民调解业务经费、人民调解组织补助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补贴,完善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工作,提高并落实“一案一补”资金发放标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5、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各种因素引起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信息及工作建议报送制度。做好超前排查、超前预防,组织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集中开展纠纷专项治理,针对易多发的矛盾隐患进行专题法制宣讲、法制教育,完善预防措施。

(三)做好安置帮教管理工作

1、落实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后的信息登记、接送移交、帮教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危安类”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机制,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不实控;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身份核查,努力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水平。

2、积极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全力落实生活困难人员享受低保或临时救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信贷、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解决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保留原有的承包地的问题,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有保障、有收入。做好全县过渡性安置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力争到2020年,全县范围内建立至少5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妥善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临时就业问题。

3、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组织基层司法所及时了解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的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完善帮教措施、规范帮教档案;完善外出务工人员的协作帮教机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活动,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认真落实与监狱、看守所制定的六项合作帮教机制,组织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进监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会保障与救济等政策宣传工作,实现帮教工作向狱内的拓展和延伸,使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违反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4、坚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依法、规范开展。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全县安置帮教工作文书档案格式,促进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与督查,重点抓好对衔接程序、工作流程、文书格式、档案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推动帮教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执法、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实行专编专用,确保每个司法所都有政法专编人员专职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按1:15的配备要求。

2、积极协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运行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立一个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3、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处遇机制,全面实施奖惩考核、心理矫正、个案矫正等工作,不断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推行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运用“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管理方式,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工作,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心理咨询室建设,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活动要求、工作流程,强化“社区服刑人员GSP定位管理平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三个系统的信息化管理。

5、扎实开展“监管安全年”活动,着力提高监管效果。积极开展“防脱管、防漏管,打击重新违法犯罪”为主题的社区矫正“两防一打”专项活动。“十四五”时期,全全县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

(五)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物往基层转、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解决司法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司法所待遇问题,用足用好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度,力争将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纳入全县“十四五”社会维稳项目建设规划,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硬件需要。

2、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职能履行、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规范开展。

3、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坚持以点带面,积极培育各镇(区、办)司法所工作的先进典型,有力助推全县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全面提升;研究制定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和立功奖励激励机制,坚持实行司法所年度考核与立功受奖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司法所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

(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1、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放宽。在国家《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制定与XX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提供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的低收入群体能够获得法律的帮助。

2、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增强。建立覆盖县、镇(区、办)两级的12348法律咨询专线系统,公民可以通过拔打专线电话获得法律咨询服务;力争使每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都能够获得便利、免费的法律援助。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可在最短的时限内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必要的合格的法律援助。探索集中调配律师资源丰富的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途径与方法,解决律师资源稀少的边远乡镇的资源配置难题。探索、推进值班律师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力争每年办案增长率达到15-20%,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3、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健全完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组织,对不同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县域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建设,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水平,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承办都经过网络化手段完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等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备、规范。

4、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提高办案补贴标准,调动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水平。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成立地级法律援助基金会。

5、公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制度。把法律援助制度纳入“七五普法”内容,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公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城镇居民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5%,农民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0%。

(七)加强律师公证管理工作

1、加强律师管理工作。严把入门关,采取有效措施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律师队伍。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纯洁律师队伍。

2、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完善律师集中培训,重点解决当年或上年的热点、难点法律事务问题。建立XX律师论坛,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广大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摸清全县律师业主要发展指标,创新律师管理体制。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分配机制、管理机制方面建立符合全县律师发展的新模式,积极推进律师业务的创新,引导律师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力争有所突破。

4、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努力塑造律师良好的诚信形象。

5、依法规范公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依法管理公证工作;完善公证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防止公证业务市场化倾向;建立健全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强化公证监督,加强公证质量检查,避免错证,杜绝假证;积极引导公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力争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八)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协会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的管理模式。挖掘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潜力,建立起司法行政调控机制与行业协会协调机制互联、司法行政行政功能与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功能互补、司法行政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法律服务监管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立健全各个行业协会党建工作体制和机制。

(九)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1、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健全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明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培养掌握必要的法律和专业知识,熟悉司法鉴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制定并实施《XX全县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试行)》、《XX全县司法鉴定机构考评标准(试行)》,规范司法鉴定机构软硬条件,满足新形势下司法鉴定发展需求。

2、完善优化司法鉴定服务网络,提高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严把鉴定机构准入关,适度发展鉴定类别。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打造法律意识过强、职业道德过硬,人才队伍素质高、行业口碑好的专业化机构。

3、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司法鉴定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实施全过程、动态化监督管理;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鉴定信息服务,提高鉴定机构办公、管理水平。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XX政府网站、XX司法局网上会客厅、司法局官方微博、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搭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建设覆盖县、镇(区、办)司法行政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

(十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贯彻执法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确保班子团结坚强和决策科学。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试用期制、领导干部谈话制、竞争上岗制。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认真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管理严格、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择优录用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建立完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准入制度,大力强化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

3、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树立诚信守法、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响应司法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政策,鼓励优秀律师、公证员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抓好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机构储备人才。

4、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培训工作。采取下派基层实践锻炼,上派跟班学习、选送培训等多种方法,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针对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等“两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和培训需求,根据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建立三级培训网络。争取到2020年,全系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基层司法机关干部大学本科以上比例明显提高,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机构队伍政治理论、执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新招录人员全部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法律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明显增加。

5、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政型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立功创模、创先争优等活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创建市、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心,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以强化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动力,以严肃惩治为手段,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障,基本建立起司法行政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比较完备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2

三年来,在以同志为局长的领导下,班子成员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为首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学习,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改革发展为主题,充分运用法律服务手段,全面开展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我作为副局长,班子成员之一,摆正位子,当好局长的助手,切实抓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现将自己思想、学习、廉政、工作等方面报告如下:

一、勤思、勤学、抓好分管工作

我作为一名副局长,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发展、如何开展、在形势下面临的任务如何完成,很值得我去思考,尤其我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十多年,各方面情况非常熟悉、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可以说驾轻就熟。局长到任以来,我始终积极主动配合其工作,积极主动汇报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办法、自己的看法,为局长正确决策出谋划策。如针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某些方面比较薄弱,如公证、律师队伍不强、后继乏人,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公证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律师建设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目前司法行政工作正朝着有条不紊的轨道稳定发展。

要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自身要有过硬本领来自于书本上学、实践中学,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为此,我一方面认真学习中央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另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尤其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专业知识。在学习中,坚持做好学习笔记,一年来,我累计学习笔记已达两万字,自费购买了大量的学习书籍,坚持做到及时学习、及时消化、及时运用,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有机地运用到司法实践当中去。如本人由于熟悉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法律专业水平,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公证方面没有出现错证、假证;法援方面没有出现投诉、当事人不满意现象,深得受援对象的高度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促进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勤政、廉政、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我作为一名公务员,自然要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同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自然要率先垂范,廉洁从政,自学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在工作上,我勤勤恳恳,既做到分工,又相互配合。一是配合局长工作,二是配合局班子成员的工作,始终做到分工不分家,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立足本职,围绕大局,服务大局,结合分工,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如公证方面超额完成了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法援方面受到当事人的称赞。如在县里中心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先领导出谋划策,如在煤矿山整治、拆迁、征地、城南新区和茶亭工业园建设等方面不辞辛劳,寻找大量的法律、法规,对每一纠纷全程参与。为县领导提供了良好的决策依据,使这些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下去。为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司法行政部门条件差,职能软,但廉政观念一时也不能松懈。我在工作中对自己规定了四项“纪律”,一是不吃请;二是不行贿、受贿;三是不跑官、要官;四是不贪污腐化。经常自省、自律,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行。如此规定,也如此执行。在当前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大潮中,纷繁复杂,有许多诱惑,有许多陷阱,稍不留神,稍放松自己,就会出现腐败。特别自己是从事司法工作,深知政策界限、法律界限、道德底线,更应该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公务员、好党员。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上,把行动落实在每时每刻之中,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

三、存在不足之处

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自己做了大量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发挥了自己的才智。但是,还做得不够,主观能动性发挥的还不够,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有待进一步强化,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为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各项工作有新起色、新突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的精神,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团结班子、团结同志,一心一意谋发展,一心一意促发展,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真抓实干,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潜能,以求实的态度、务实的精神、踏实的作风、过硬的本领奋力拼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3

2019年,我局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建总揽,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以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建好阵地,建强党支部,建活载体,建硬队伍,建亮品牌的措施,扎实推动了机关党建水平全面推升,全面过硬。

 一、聚集“主线”,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县委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主线主题,坚持将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始终,做到“规定动作”绝不走样,“自选动作”务求实效,打牢政治基础、组织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突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重要内容,在全体机关党员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每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上有收获,思想政治上受洗礼,干事创业上有担当,为民服务上解难题,清正廉洁上作表率,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聚焦“高标”,推进活动阵地整体提升。

以“一室、一办、二保障”建设为重点,将每项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定量定型。一室,高标准打造了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面积达37平米。并上墙了党建制度和党建文化标语,添置了投影仪、电视机、电脑等必备设施。一办,高质量布置了党建办公室,做到了“七个一”,一块党组织门牌,一间独立的办公室,一套办公电脑,一个文件资料柜,一个党务公开栏,一套党建杂志和一套桌牌、胸牌、公示牌,室内有党旗、党徽、党组织结构图。二保障,一是机关配备2名专职党务干部,负责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健全班子成员包抓党建联系支部,主抓党建重点项目和任务制度,保党建责任下沉压实。二是按照要求,将党建经费优先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党建工作有人做事,有钱办事。为了提升党建氛围,在四楼办公区走廊上开辟了党建文化走廊。

 三、聚焦“核心”,推进支部功能整体提升

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支部领导作用,丰富党建管理措施3个方面,让机关支部真正成为单位的“领头羊”。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逐项细化“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日活动、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流程、具体要求,划定制度落实的操作标准和规范模板。规定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定期上党课、定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是强化支部领导核心。统一制式工作台账和规范文本,建立机关其他组织(工青妇)每季度向支部报告工作制度,规定评优评先必须由支部研究决定,干部纪律作风日常监督、工作日志季度晾晒活动必须由支部领导,执行“三项机制”必须由支部出具个人政治表现、纪律作风等鉴定意见。

三是丰富党建管理措施。坚持重在运用、重在管理、重在实效的原则,加强“两台两群”的管理使用。即党建云平台、党建信息管理平台,微信互动交流群、QQ党务管理群,建立《党建信息化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所辖的3个支部都要固定1-2名信息管理员,每周进行1次提醒、每旬进行1次督促、每月进行1次通报,实现党建工作在线部署、在线落实、在线督查、在线考核。

 四、聚焦“常态”,推进党建载体效果整体提升

拓展党建引领功能,在载体运用上实现“有形”向“有效”、“有时”向“经常”、“浮在面”向“沉下去”转变。

一是深入开展“两结对,三互比,一联创”实践活动。机关党支部和青泥湾党支部结对联创,组织机关党员进村走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学习比武,代办服务等措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通过改善结对村基础设施、美化人居环境、组织文化活动等工作让结对村群众生活更舒心,党员更优秀。

二是创新“三比三评”活动。要求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单位公示区、晾岗台公开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相互比作风、比业绩,每个月开展一次党员现实表现积分评比,通过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的办法,结合机关党员积分制办法进行党员积分公开,把党员积分成绩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关键条件。

五、聚焦“活力”,推进党员素质整体提升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理论武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运用三会一课、集中轮训、专题讨学、党员讲台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将新思想新精神学深悟透。

二是坚持严管干部。在全县集中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机关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单位职责和行业性质,逐支部制定更加具体、更能反映自身问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方案》。由支部领导全覆盖建立干部诚信档案,把干部监督从工作圈向生活圈、亲属圈、社交圈延伸,实现干部监督无死角、无盲点。

三是坚持正面激励。以党总支为单位,建立本系统内关爱、帮扶措施,通过向组织部申请党内关爱帮扶资金办法,定期对困难党员干部进行慰问帮扶。同时,党组为了提高干部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对于通过了法律执业资格的党员同志,都给予一定的奖励,今年就有四名同志通过了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将他们建立党员干部“激励”名单,对现实表现突出的作为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六、聚焦“品牌”,推进党建水平整体提升

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党组一品牌”的要求,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打造规范化亮点。坚持“主题突出、特点鲜明、措施务实、氛围浓厚”的原则,采取“党组书记包抓支部、党务干部蹲点指导”的办法,从“软硬件”2个方面着手提升所属党支部党建水平。用2年时间实现所有支部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是依托“学习强国”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学习积分一天一公布,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讲评,使全局到处洋溢着学习“学习强国”的浓厚气氛。上强国、学时政、看视频、晒积分、比学习成了我局党员干部的学习新风尚。

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4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和“观念更新”学习讨论,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本人认真学习,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和岗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党性基本分析

本人从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发挥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查摆汇报:

1、政治合格方面。本人能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自觉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还是不够强。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个人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够做到言行一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但在执行纪律上,有时存在标准不高的现象。

3、品德合格方面。能用共产党人标准要求自己,能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但与优秀共产党标准和先进人物相比,有一定差距。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能够正确对待组织分工,履职尽责,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作用,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但在组织管理和服务企业上有时缺少对策和方法。

二、结合“两学一做”,查找存在问题

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全面治党责任等六个方面,本人深入查找问题:

1、理想信念方面。主要在理论学习和深入思考上坚持不够。: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知识学习坚持不好,有时对党和国家的新理论、新实践、新成果学习、运用不够。二是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有待提高,仅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感兴趣的学得多,不感兴趣的学得少,与行政管理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学得多,对关联性不大的思想政治、市场经济等纯理论知识学得少。

2、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不够。虽然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一准则两条例等,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没有制定经常性、常态化的学习计划,导致学习时松时紧。二是政治纪律性还有待加强。政治敏感性不高,有时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三是有时对社会上消极议论或调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情况、思考问题、做出判断。

3、作风建设方面。一是面对分局现有的状况和工作机制,虽从内心真切想尽力做好、管好分管业务工作,但常感到“力不从心”,迎难而上的劲头不足。习惯“按部就班”,等文件等批示,上级有要求、有规定就做,没要求、没规定就不想或不敢做。二是服务企业有时会“浮在表面”。抱着不想过多打搅企业的想法,与辖区企业交流时间不多、沟通深度不足,对企业现状掌握不全面,服务企业没有用尽“洪荒之力”。

4、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推进工作的韧劲不足。由于日常事务多、工作任务重,性情又比较急,有时存在浮躁、急躁现象,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二是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容易安于现状,对如何发挥职能服务,进一步促进企业提升质量品牌的思路不宽、举措不明,问题研究不够细致,不会为、不善为的现象时有存在。

5、组织生活方面。一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深入。虽然能按照分局支部安排定期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能够做到不缺席,但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认真对待和深化思考,只是浮在表面,缺乏对学习内容更深入思考。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直接。在开展批评时,对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没有毫无保留地全面提出,大多情况只作为“旁观者”点到为止,很少帮助进行深层次剖析。与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大多都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一是对新常态下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存在只要抓好日常工作和分管部门工作就完成组织交付的任务,没有真正把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扛到肩上。二是没有把抓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起来,层层压实责任不到位。

三、产生问题原因剖析

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想信念有所弱化。自认为受党教育多年,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基本能满足工作所需,思想上存在着“天花板效应”等不良倾向。导致学习“欠账”越攒越多,在精神上及时“补钙”不够,思想改造与信念坚守有所放松。

2、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认为自己出生农村,又长期在基层工作,经常与群众打交道,对群众有一种特殊情怀。但在工作中还是往往存在怕跟企业走得近被“说闲话”,与企业“心贴心”交流少,缺乏“换位思考”,对企业的困难未能做到感同身受,没有真正构建习提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自我约束不严。工作多年,自以为比较了解工作程序,相应的就产生了主观主义思想和个人臆断,凭经验办事,对分管口的同事们提要求、布置工作的时候多,反思工作的时候少,缺乏与时俱进的意识。

4、组织纪律有所松懈。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独善其身”思想,认为只要自己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坚守原则,不染不正之风,不为不法之事,主动当好表率,但对社会上很多不良倾向,没有及时地、旗帜鲜明地进行反驳和纠正。

四、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强化忠诚意识,做到心中有党。重点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对党忠诚、为党工作、向党负责。同时加强对履职必备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以学促做、学做相长,努力成为业务行家里手,不断修炼政德、职德和品德。

2、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心中有民。俯下身、沉下去,主动“沾土气”、“接地气”,进一步畅通与辖区企业互联互通渠道,服务企业。搭好为民排忧解难平台。坚持以政府关注、企业关心为导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大民生领域和重点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力度。

3、强化担当意识,做到心中有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力”,遇到问题不躲闪、遇见矛盾不回避,用责任心树立领导威信、凝聚干群关系。自觉引导分局党员干部把本职工作融入全市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中。积极发挥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带动等职能作用,助推园区局所辖企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带头发扬“钉钉子”精神,针对各项工作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做到位。

4、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戒。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执行新修订的“三条例、两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上党课、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追求积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纯洁“朋友圈”,带好队伍、管好家人、树好形象。

以上对照检查不到位、不深刻的地方,敬请各位同志帮助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