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是指采用畜、禽等已经被我们人类人工饲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过程。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审判部门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四篇,欢迎品鉴!

2016年3月,XX区法院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我院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在家事改革工作中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施五项制度,推行四步工作法,形成大姐工作室、婚姻冷静期及探视室制度三大亮点,取得引领良好家风的社会效果及家事和谐法治的法律效果两项成效,确定以宣传促深入的一个着力点,在家事改革工作中,创出了具有xx法院特色的家事案件审判模式。
一、广泛构建审判改革的运行架构,以多部门联动促成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2016年3月17日,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xx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改革试点范围、改革内容以及指导思想等原则性问题。根据该方案,我院将七个派出法庭列为本院改革试点法庭,同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在法庭建成“客厅家居式”家事调解室,在场景布置上,坚持以“和”为主旋律,凸显浓厚的家庭和谐氛围,配备电脑、电视、沙发、热水器等家居设施,以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设置席卡,为当事人打造了一个和睦温馨、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宽松环境,从硬件设施上舒缓了当事人矛盾冲突的对立情绪和踏入法庭的心理负担。
2017年8月,我院将x法庭进一步升级扩容,在原来客厅式调解室的基础上,装修、扩建成“一庭五室”,即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司法所驻庭调解室、大姐工作室、心理辅导室、亲子互动探视室,进一步完善了家事案件多元化调解机制。2018年,我院将X法庭、X法庭确定为家事法庭,抽调业务精良的法官专门审理此类案件,为建立专业化家事审判队伍奠定扎实基础。
在打造硬件设施的同时,我院确定了以“五项制度”为基本构架,“四步工作法”为基本运行模式的改革机制。“五项制度”是指和谐协作的程序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家事调查室制度、心理疏导制度和未成年人利益代表制度。
和谐协作的程序制度,就是全力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重点与公安、妇联、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等加强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其次是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教育、工商、房地产等部门的联动,形成家事案件以人民法院审判、调解为核心,其他部门参与、配合的审判运行机制。
财产申报制度,即人民法院在受理家事案件后,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财产、填写财产清单、书写诚信保证书,以确定案件争议的财产范围,防范恶意转移共同财产,逃避债务承担以及虚构债权债务等损害家庭成员权益的行为。
家事调查室制度,即在人民法院内设立“家事调查室”,从司法局(所)工作人员、律师、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等人员选任数名家事调查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人民法院的委托,从事家事案件的调查和调处工作,以切实维护家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心理疏导制度,即人民法院在家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充分发挥情感治愈功能,适时引入心理疏导,化解当事人心结,缓解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平和理性地参与诉讼。采用法官劝解与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干预相结合的模式,修复亲情关系,变“以判为主”为“以调为主”。
未成年人利益代表制度,即在家事案件审判中,针对未成年人的弱势特点,既要体现法律的一般公正,又要兼顾对未成年人的绝对公正,最大程度地降低家事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情感创伤和物质损失,确保未成年人在家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利益最大化,特殊、优先、全面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所谓“四步工作法”,就是要求家事案件主办人员在处理家事纠纷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点、二面、三访、四期”的工作运行模式。“一点”就是对家事案件找准切入点,为每一件家事案件“把脉”,找出引发矛盾的症结所在,摸清纠纷的现状,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劝解教育工作,制定出有效的调解方案,做出最符合当事人双方利益的裁判;“二面”就是扩展处理案件参与人的层面,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与社区、妇联、公安等组织机构的协调机制,调动特邀调解员、特邀陪审员、家事调查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的能动作用,参与纠纷的化解,形成家事纠纷解决的有效合力;“三访”就是访当事人的近亲属、同事、朋友、社区群众及左邻右舍,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家庭关系、矛盾冲突,确保案件以最为妥当的方式处理;“四期”就是案件行将判决前在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判决法理及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在宣判前给予当事人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冷静期满之前不予向当事人下达判决书,确保消除当事人因激情思维引发的诉讼。截至现在,通过冷静期处理后主动撤诉或调和的案件已达x余件。
我院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开展以后,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区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我院逐步与公安、司法、妇联等政府机关建立了协作关系。同时,我院的家事改革进程也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五项制度”和“四步工作法”的框架下,通过审判实践,我院于2016年10月制定了《xx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暂行办法》,并于11月从高校、律师、司法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中聘任特邀诉前调解员18名。对涉及婚姻、继承、赡养、抚养、析产等与家事相关的案件,由本院人民法庭先行诉前登记、了解案情、指导举证、征询意见,同时要求当事人填写《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登记表》,根据当事人不同需求联系特邀诉前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本院予以司法确认,调解未果的及时立案,进入家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切实将诉前调解融入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之中。截止2017年12月我院特邀诉前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达3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81件。
二、切实做好组织保障,确保家事审判改革顺利开展
我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自接到试点任务之初,就确定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为各试点法庭配备了所需设备,抽调政策法律意识及工作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职审理家事案件,从人力、物力上确保家事审判改革的顺利开展。同时,改革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家事案件审判改革推进会,除小组成员之外,各试点法庭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列席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设想和方案。
总结两年来的试点工作,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遵循民事审判程序而不拘泥于程序。家事案件有其自身独立的特性和品质,具有高度人身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特点,因此家事案件在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应有所突破。我院要求各试点法庭及工作人员,针对家事审判,可以对诸如审理期限、开庭方式、开庭场所、送达方式、判决方式等方面不拘泥于传统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是审判速率、审判效果明显提高。家事审判通过多元化联动机制的运转及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士的参与,审判速率和社会效果明显提高。当庭裁判率、结案均衡度、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指标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家事案件的审判期限也从平均71天缩减到了56天。在妇联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等的参与下,审判效果也在逐步显现,“通过一案教育一片”的改革目标成果显著。
三是因案施策收益颇丰。家事案件又分为“人事案件”和“财产案件”。“人事案件”是指诸如婚姻、收养等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而“财产案件”是指诸如继承、抚养、赡养等具有财产分割或给付内容的案件。经过两年家事审判改革的探索,我院审判人员也总结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审判经验,针对个案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取得了非常好的审判效果。例如我院法庭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年龄均在62岁以上的三兄长状告小弟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一套五十多平方米的房产。由于在赡养、照顾、陪护父母的问题上分歧较大、积怨颇深,四人诉讼之初彼此不顾同袍之情,见面即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主办法官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将该案进行了“冷处理”,将案件“搁置”二月未联系当事人。再次调解时,法官面对四位年过六旬的原被告不谈案件,只聊起他们的童年旧事,了解他们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如何生活的,特别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是怎样度过的,家庭成员之间是如何相互扶持的等等往事。一个多小时后,兄弟四人老泪纵横,认为亲情不应当为金钱蒙蔽,均对自己争产的行为作出了检讨,该案最终以四兄弟握手言和,兄长放弃继承房屋的权利,小弟按房屋价格分期给付三兄长补偿款结案。
四是家事调解公众参与效果显著。我院根据制定的《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暂行办法》聘任了特邀诉前调解员,在各法庭设置家事案件诉前调解室;制作《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登记表》、《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表》和《家事案件调解结果反馈表》,并与xx区司法局联合制订《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人民法庭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暂行办法》,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驻庭参与诉前调解。目前我院聘任的诉前调解员中,有从事法学研究的大学教授,心理咨询师,情感婚姻咨询师,有司法所、村镇社区工作人员,更有热衷于法律事业的退休人员,他们在各自擅长的领域成功调解了一大批家事案件,极大提高了民众参与家事案件审理的广泛程度。
我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与特邀诉前调解员积极配合,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大家一致追求情感修复、家庭稳定、亲情弥合以及社会和谐的共赢局面,积极构建柔性的诉讼环境,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以期达到修复亲情的目的。对诉讼来院的家室案件先行登记后,即邀请诉前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没有对簿公堂的面红耳赤,也没有敲击法槌的肃穆凛然,而是在客观事实与修复亲情关系之间找出契合点,发挥情感治愈功能,积极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辅导,引导当事人平和、理性地参加诉讼。通过柔性司法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五是以宣传促深入。响鼓还需重锤敲,在信息传递高度发展的今天,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宣传也要多措并举。两年来,我院在《日报》、《晚报》、《晨报》、《都市报》、《法制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以及《今日头条》、《法治网》等网络媒体共发布家事审判改革案例及改革进展文章上百篇,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收到了很多群众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进了我院家事审判改革的进程。2017年2月,我院被评为2016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2017年8月,我院联合社区开展家事审判和反家暴法宣传活动,社区50余名居民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在探索中前行,创建我院家事审判特色
在改革的初步阶段完成后,我院致力于特色创建和亮点打造。
以婚姻案件为主阵地,全力创新特色审判。婚姻案件在所有家事案件中大致占比80%以上。因此,如何做好婚姻案件审判创新,使其更具特色化,是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我院针对婚姻案件的特点,设置了一系列的规章和制度。
诉前调解制度 根据我院法庭人员配备及案件数量的要求,在配备适量诉前调解员的基础上,与xx区司法局联合制订《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人民法庭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暂行办法》,法庭所在辖区的司法所每月定期派员进驻法庭从事婚姻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结合《xx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诉前调解员选聘、管理规定(试行)》、《xx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诉前调解登记表》、《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表》、《诉前调解结果反馈表》,在确保诉前调解功效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了诉前调解的工作成果。目前婚姻家庭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须经诉前调解已成为我院的工作常态,2017年,诉前调解案件达到245件,其中经调解和好不再起诉的30余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达51件。仅从数字上看,似乎与家事案件实际受理案件数不成比例,但正是因为这些为数不多的成功案例,彰显了诉前调解的优点:首先,诉前调解进一步将我院四步工作法中的“一点”前移,即通过诉前调解及《诉前调解结果反馈表》,使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的办案法官第一时间明了当事人争议焦点,可以在第一时间确定案件的切入点;其次,通过诉前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使进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在很多争议问题上有了更进一步的自省认识,有利于诉讼节奏的加快;再次,诉前调解过程中对到庭参与调解的人员没有过多的限制,当事人亲属、朋友均可参加,通过亲戚朋友的劝解,更有助于消除双方的隔阂,降低当事人的怨愤程度。从另一层面上讲,每一次的诉前调解工作,也是一次范围不同的普法宣传。
婚姻冷静期制度 该制度在全国很多试点法院均有体现。但大部分是在调解无果,行将判决前的最后一项救济措施。试点之初,我院也不例外,如前所述,“四步工作法”中的“四期”就是将“冷静期”设置在“行将判决”之前。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认识到“冷静期”不但不应后置,而应前移。因此,我院逐步把“冷静期”的理念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全部过程。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杜绝“一调结案”的现象,要求诉前调解员必须做到视当事人的不同情形进行多次反复调解,在反复中求得当事人“冷静”的效果。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审判人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双方发放《婚姻状况调查表》,提出诸如“夫妻间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发生矛盾后,夫妻间是否积极进行交流、沟通化解矛盾”、“你是否记得配偶的生日”等问题,让当事人重温恋爱时的柔情、婚后的甜蜜以及共同经营家庭时的快乐,达到平复双方敌对心态的目的。我院还制作了《婚姻案件冷静期通知书》和《婚姻案件冷静期提示书》,在诉讼过程中,视情况及时给予当事人不低于60日的冷静期,并提示注重情感生活、塑造家庭和谐氛围、孝敬父母及亲子互动等四个方面,再拾温情,重修旧好。
截止2017年底,我院通过冷静期使双方和好的婚姻案件已有28件,双方虽然未和好但也能心平气和离婚的案件数量上升,实现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四、结语
习总书记指出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回顾两年以来的工作,虽然我院家事审判方面取得了些许成绩,但仍有很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更加注重理论探索,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调解技巧和法律素养的培训,充分发挥特邀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及特邀诉前调解员的作用,力争案件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精细化,努力在家事审判改革这一领域中创造出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同志们:
今天我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就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的收获、感悟和思考,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是什么?而我们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又是什么?下一步该如何做等方面,与大家做一交流。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开宗明义指出,大会的主题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就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前往上海和浙江嘉兴,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回顾建党历史,开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之旅。在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习近平总书记还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宣示坚定政治信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用党的光荣历史和革命传统涵养党性、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今天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主题,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永恒的主题。
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丰富内涵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谱写了气吞山河的壮丽史诗。”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从成立起就把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确定为自己的纲领,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向着美好未来和最高理想前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不断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三、法官的“初心”与“使命”
作为法官,我们的信仰是什么?初心和使命是什么?法官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又如何体现?如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时常问自己的问题。
法官的信仰是对公平和正义的向往与追求。从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的那一天起,我们的命运就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法治的进步,靠所有法院人的点滴推动。尽管社会上有些事、有些人,有时会让我们感到悲观失望,尽管有些法院判决的案件不被社会所认同,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但我们不应该丧失追求正义的良心和激浊扬清的使命;尽管现实世界会不断动摇我们的信念,但这些质疑应当是我们更加努力推进法治的动力。
人民法官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是司法者,是法律的践行者和维护者,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业群体。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推动社会法治的完善,是法官存在的意义。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个人民法官的最大追求。强化法官作风纪律建设,自觉从规范自身的日常工作纪律抓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认真开好每个庭、做好每次调解、制作好每份裁判文书;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不无故拖延;从言谈举止做起,不过问、不干涉他人办案;从提高自身修养做起,遵守司法礼仪、着装规范、言语文明、举止得体,严格约束规范自己工作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努力工作中想做到让群众满意,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严格依法行事,不能徇私枉法、不能枉法裁判;不仅仅要保持法官的中立,还要能够尽量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听群众所讲、想群众所想,才可能如群众所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法官,注定是一个理性与感性并存、冷峻与温情并存、刻板与灵活并存的本应不食人间烟火却又时时身处滚滚红尘、矛盾纠纷、各种社会阴暗面中的一种职业。一名好法官,除了要有坚定的政治品格,崇高的职业品行,专业的职业素养、真诚的内心尊崇外,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而这些都不是形式上的说教,需要不断地去学习,去提高、去修炼。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体现,才能感受到这个职业的意义所在,才能无怨无悔地继续前行!
四、法官如何中在工作中体现“初心”与“使命”
党的十九大是一次团结奋进、振奋精神、继往开来、推动发展的盛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振奋人心、令人深受鼓舞,对过去五年国家发展历程和成果的总结回顾使我们豪情满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新的重大论断催人奋进,将激励广大法院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人民法官不但要在理论学习中深刻领会大会的重要意义,更要将十九大精神迅速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维护核心,永远跟党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搞好审判工作,捍卫公平正义。继续坚持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为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个人民法官的最大追求。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体现,才能无怨无悔地继续前行。一是要做到亲民、爱民。在司法工作中,法官应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二是要明确两个定位:法官、共产党员的定位。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法官是实现党的意图的职能部门,是实现人民群众意愿的司法工作者,我们只有明确两个定位才能明白法官的初心和共产党员法官的初心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三是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只有树立党员的信仰,具备法官的能力和素质,不记个人得失,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和法律价值。四是始终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工作中,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要以一切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为出发点。五是始终把职责和使命紧密结合起来。法官必须把职责和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在法律上有情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续写法治新篇章。
同志们
根据安排,今天我就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与大家谈一谈我的认识,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同时也是对部门对大家的工作要求。
20x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上档升级的关键之年,做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法院事业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意义重大。今年我院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创新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司法腐败,全面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为司法权廉洁公正高效运行提供纪律保障。结合我院具体的实际,与大家讲六个方面
一、突出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全党服从中央是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政治纪律规矩教育,的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要经常性组织干警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提升干警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要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规矩的监督检查。纪检组监察室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和督查,要着重检查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法院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否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严守政治纪律的高度自觉。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我们的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树立起鲜明的政治导向,营造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个单位政治生态的优劣,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单位党组织是否真管,是否真严,是否真正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承担起“两个责任”。
要定责履责,确保责任到位不挂空档。要把主体责任落实作为监督跟踪的重要内容,党组要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定期分析形势、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教育谈话等活动。
要考责评责,让奖惩效能得到发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要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凡干警被日常督察发现违纪行为的,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在评优评先中实施一票否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层层进行问责。
三、加强政治建设,突出理论武装,用新思想指引工作新方向
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新修订的党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守党的信仰,忠诚维护核心,自觉向核心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扎实推进新时代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党组成员要做维护政治生态的第一责任人,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做好表率。
二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党组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加强监督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要全面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坚决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不收手、不知止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一律从严查处。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经常抓、抓经常,向社会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要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实际效果。要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五是要认真研究司法责任制下廉政风险的新情况,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理清廉政风险点,提高监督效果。要多措并举,建立定期交流和不定期旁听、列席机制,完善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防范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廉政风险。要充分发挥法院巡查、监察、政工、审判管理、支部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时刻保持公仆本色,厚植党员干部“厚德”之风,建设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民法院队伍。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铸牢理想信念,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增强政治定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规党纪运用能力,全面抓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借这次廉政党课,与大家也作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提三个方面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理论。近年来,我们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思想观念陈旧,廉政意识谈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思想不端正,工作不踏实,缺乏解决矛盾的能力,有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甚至于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理论,重视作风转变,提高政治素质,坚定思想理念,强化廉政意识,各方面要廉洁自律,一要干事,二要干净,既要勤又要廉,否则,就无以立身,就栽跟头,就经不起考验,树不好形象。
二是求真务实,转变作风,干净履职。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工作上务求办实事,求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要结合自身的特点,讲求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要紧密联系实际,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克服与党的先进性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要努力学习,开动脑筋,既要学得多,更要懂得多,既不能缺铁,又不能缺钙,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寻求新方法,做扎实有效的工作,特别是对上级组织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更要立说立行,不能有丝毫的怠慢,更要按时、按质、按量去完成,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这就要我们时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这点权力,在大事上要经渭分明,小事上要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不能做,哪些东西能拿不能拿,哪些饭能吃不能吃,在自己的头脑里要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清白从政,踏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是要艰苦奋斗,关心工作,警钟长鸣,永葆本色。作为一名党员,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永葆党员的政治本色,并自觉付诸实际行动,牢牢把握和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时刻要有一颗为民服务和着想的心,不能有一点私心杂念,要自觉接受上级组织领导和基层组织及群众的监督,他们的监督是一面镜子,要经常照一照,经常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常听逆耳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标杆尺度,认真解决群众最盼、最急的事,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实利,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要务实、清廉,更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时刻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要珍惜自己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亲友带来痛苦,给领导带来麻烦,给法院带来不光彩。
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深刻地理解和准确把握怎样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我们要坚持理论武装,坚持勤奋学习,坚持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兢兢业业,身体力行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硬件+软件”,优化基础配套建设
01
专项专办有制度。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程》,明确公序良俗、以人为本等5项工作原则,细化审判组织确立、证据规则运行等8项工作内容,统一《财产申报表》《委托调查(回访)函》等18类涉家事纠纷文书模板,实现家事审判规范化运转。
02
专区专建有温度。建成面积约200平米的家事审判区,专设圆桌式审判庭、居家厅式调解室、妇联调解中心、心理咨询室、亲子活动区和母婴室等6个功能区,营造“家”“和”文化氛围。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受理平台和家暴受害人专用通道,实现家事案件集中受理。
圆桌式审判庭、居家厅式调解室、亲子活动区
03
专题专报有力度。全年运用“两微一网”及各类媒体平台推送家事典型案例49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及时通报家事纠纷化解成果和审判改革成效。精选10起典型案例编发《家事典型案例手册》,通过“以案释法”方式深入基层开展防范化解家事纠纷专题宣传。
二、“刚性+弹性”,创新工作运行机制
01
强制性申报离婚财产。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填写《离婚财产申报表》,全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情况,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瞒报、少报的当事人,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予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对故意虚报的当事人,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司法惩戒措施。今年以来,在967件离婚案件中落实财产申报制度,申报率达100%。
02
选择性设置婚姻“冷静期”。将离婚案件划分为冲动型离婚、危机型离婚和死亡型离婚,对婚姻确已名存实亡、感情破裂无法修复的离婚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离婚自由。对有挽回可能的离婚案件,视情况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家事法官针对性制定诊疗方案,与当事人保持沟通,促使当事人理性对待。今年以来,已在13起家事案件中设置了“冷静期”,其中11起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
03
便捷性出具离婚证明。出台《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若干意见》,当事人向立案窗口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可当场办理、领取有效离婚证明书。为保护当事人隐私,证明书仅载明身份情况和裁判文书生效情况。截至目前,已为603名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三、“内力+外力”,健全多元解纷体系
01
强化法院调解主力。设立六个家事审判合议庭,选任3名具有熟悉家事审判业务、具备一定综合及调解能力的审判员专职办理家事案件,配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择优选取35名来自妇联、律协、基层调解组织的人员组成特邀家事调解员队伍,驻庭开展调解工作,与法官、法官助理共同组成调解主力军。
特邀家事调解员参观法院自助调解专区
02
激活社会调解动力。在院机关引驻妇联调解中心,并与妇联联合建立“为爱加油”婚姻家庭志愿者服务队,吸纳志愿者21名。在党政机关干部、代表委员、律师等队伍中聘请家事观察团成员31人、家事调查团成员24人,家事回访团成员24人,组建由4名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心理干预团队,助力家事审判改革机制落实。
婚姻家庭志愿者参与家事案件调解
03
汇聚联动解纷合力。由法院与县综治办牵头,联合县委宣传部及公安、检察、司法、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成立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突出教育疏导和修复诊治功能,合力做好家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
四、“前期+后期”,延伸家事审判职能
01
把调查调解挺在前面。引入家事调查制度,在114件家事案件中对当事人的性格、经历、身心状况、教育程度、工作情况等特点事项展开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为诉前调解提供参考。坚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家事案件3日内移送调解部门,限期30日内调解完毕,今年以来,法院诉前成功引导调解家事案件1087件,家事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4.37%。
02
将弱势群体护在身后。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联合县综治办、县妇联等6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公安、妇联共同设立“家暴报警点”“家暴维权站”,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以司法手段治理家庭中的暴力违法行为。推行子女抚养探望承诺制,在137件家事案件中使用子女抚养探望承诺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媒体报道法院家事案件调解工作
03
让回访帮扶暖在心里。经办法官联合24名家事回访员对64起家事案件当事人的情感修复、未成年人子女生活情况等事项进行跟踪回访,密切关注当事人的生活情况、情绪变化及案外需求,及时反馈矛盾隐患,强化司法为民的判后关怀服务。引入心理干预机制,针对性疏通情感症结,努力修复心理创伤,更好地发挥家事审判的社会矫正职能,目前已在2起家事案件中开展心理帮扶,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