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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两化”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时间:2018-10-21 10:11 情况汇报

一、省、XX市“两化”体系建设会议精神

20**年9月23日,省安监局在鄂州主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系统建设现场会。省安监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鄂政发﹝20**﹞34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为支撑,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自查自报、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新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新格局,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并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年12月25日,XX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副市长袁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袁市长强调,推行“两化”体系建设,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文件要求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我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二、“两化”体系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上级有关会议后,我局抽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培训班。随后,我局又组织相关人员赴XX区参观学习“两化”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并起草了XX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两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方案将“两化”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启动准备、宣传培训、全面实施、常态化管理五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月)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XX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两化”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步骤。召开全市动员大会,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各阶段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

(二)启动准备阶段 (2013年12月-2014年2月)

1.调查摸底。摸清XX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底数。

2.分类汇总。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类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按工业生产、矿山开采、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程建筑、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人员聚集和其它9大类进行分类统计,建立基础台账。

3.监管分级。在9大类企业中,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高低和难易程度分为重点监管、一般监管和自主管理三大类。

4. 明确职责。根据各监管部门自身职责,对《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行进一步修订,并按照调整后的文件精神,理顺和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

5. 编制指南。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登陆隐患排查治理软件系统,按照省安监局分行业编制的《隐患排查指南》样本,对照本行业隐患排查标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个性化的隐患排查指南。

(三)宣传培训阶段(2014年2月—2014年3月)

1. 综合监管部门、 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到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和利用网站、短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

2.建立信息管理员和信息员队伍。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及属地管理部门根据工作任务,设立“两化”体系建设办公室,确定信息管理员,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信息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3.培训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分两级多期进行。第一级培训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人员进行培训。第二级培训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负责。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分别对本行业、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系统操作员培训。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14年12月)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综合监管部门、 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进行督导。

1.各部门信息管理员、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员登陆湖北省“两化”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进行初始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陆该系统,并补充完善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相关基础信息。

2.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般隐患“一月双报”。全市各类型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隐患排查指南》,至少15天登录系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隐患上报及整改销案工作。各监管部门对系统反映连续15天没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有针对性地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文书上传系统备查。

3. 综合监管部门、 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要依法查处并实行重点监管,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五)常态化管理阶段。(2014年12月后)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在全市实施全覆盖常态化管理,并在年终召开总结会议,表彰在“两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需提请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组织领导问题

根据“两化”实施方案总体部署,我市需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建议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乡镇(街办)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并将“两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

(二)关于人员及经费问题

初步统计,2013年全市共有规模企业222家,小型企业7744家,个体工商户4.1万户,其规模和数量还在逐年上升。面对日益增加的监管群体,为更好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建议将市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配备固定工作人员三人。其中安监局抽调一名,其余两名人员需组织人事部门协助解决。“两化”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建议将“两化” 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今年需市政府拨付专项经费30万元。

(三)关于近期召开动员会问题

根据XX市“两化”体系建设总体安排,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在元月中旬召开我市“两化”体系建设动员会。会议由市政府组织,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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