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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通用3篇)

事迹材料是指党政军机关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属于事务公文。先进事迹材料写作属于应用写作范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通用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材料

吴xx,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xx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杨浦区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xx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xx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xx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xx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xx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xx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xx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xx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xx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2006年4月至10月,吴xx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xx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xx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xx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xx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xx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xx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xx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2005年底,吴xx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xx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xx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

2006年初,吴xx代表杨浦区出席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参与讨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上,吴xx针对《工作报告》的内容,从人大代表、律师的角度,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四条建议。一要进一步完善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程序,规范执法手续,确保公正;二要不断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伪劣药品惩治力度的监督,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三要进一步保障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权利,给律师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创造更好的条件;四要在崇明岛大开发前选择几起典型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崇明大开发时干部队伍不走歧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充分肯定并在其工作报告中采纳了吴xx律师的观点。

三、关心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

吴xx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他在不遗余力地为那些无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之余,又慷慨解囊献爱心,资助了很多困难家庭,使这些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园。有人评价他更象一位慈善家。

吴某因动迁数次进京上访,而且与政府情绪对立,是一起疑难复杂的动迁矛盾纠纷。吴xx接受市联席办基层组指派后,立即着手做劝服工作。吴xx了解到,吴某是一位残疾人,妻子是外来妹,两人都没有工作,还有一位读初二的女儿。吴xx在做劝服工作时,耐心地倾听吴某的述说,从法律上、情理上对拆迁工作进行分析,指出吴某的不合理要求之处,希望他能够积极配合动拆迁工作。其间,吴xx得知其女儿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但为了尽量减轻家中的负担,从不乱花一分钱。当吴xx又得知吴某的女儿至今还拖欠学校的学费时,内心有点辛酸,不能让孩子面临中止学业的可能。望着懂事的孩子,吴xx当即拿出5000元,作为补缴学费,并表示再资助数万元,直至吴某的女儿完成初中、高中的全部学业。当孩子双手接过5000元的瞬间,阳光般的笑容又重新回到她幸福的脸上。吴xx耐心的劝解和慷慨的举动打动了吴某,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全家的困境,也打消了他想采取进一步过激行动的念头。6月1日晚上,吴xx又邀请吴某一家共进晚餐,为其女儿庆祝“六一”儿童节。此时此刻,吴某倍感感动,他彻底打消了采取过激行为的想法。一起多年疑难复杂且影响极广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

上海市建二公司蔡某经济困难,妻子下岗,父亲身患癌症,给本已经济不好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吴xx知情后,又慷慨解囊15000元,使蔡某一家不胜感激。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吴xx先后捐款数万元,帮助困难家庭10多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篇2】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材料

崔**,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篇3】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材料

尹xx,女,汉族,中共党员,19xx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烟台市司法局法律宣传科主任。先后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省十佳法制宣传工作者”、“市机关党先锋”、“政法标兵”等称号。2017年被省司法厅评为“2016年省司法行政系统人员”。

忠诚负责,愿意做一个普通的法人

尹xx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忠心耿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法人形象。几十年来,她用青春和汗水、智慧和毅力、追求和奉献,推动烟台的普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全国先进的普法工作者。

一、锐意创新,做“法德共进”普法模式的积极探路者

尹xx同志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普法依法治理部署精神,结合烟台实际大胆创新,通过打造法德讲堂、法德共促会、法德文化阵地等载体,在全社会营造了“重法厚德,法德并举”的浓厚氛围,探索形成了具有烟台特色的“法德共进”普法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探索一个全新的模式,既无前例可循,又无实例对照,所有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正是源于对普法的热情,对工作的执着,尹xx同志坚持脚踏实地、积极作为、勇挑担子,从前期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到规章制度的起草印发,再到各项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她的辛勤工作取得了丰硕回报,《关于加强全市机关法德讲堂建设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法德共进”工作的通知》等一揽子文件落地生效,“一堂一会一阵地”实现全面覆盖,“法德共进”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先后推出开发区福康社区、福山两甲庄村等一大批叫得响、过得硬的“法德共进”典型。烟台“法德共进”模式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纷纷聚焦报道。2015 年,全省普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推广了烟台“法德共进”经验,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暨“法德共进”经验推进会在烟台召开。2016 年,“法德共进”写入了全省“七五”普法规划。

二、

真抓实干,做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积极推动者

促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尹xx同志成为烟台市普法讲师团的一员。她积极作为,参与完善讲师团各项机制,明确“六进”的具体方式和内容,为不同普法对象量身制定了普法方式。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日”等制度,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到烟台授课,并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务员网上普法考试系统。针对农民学法,实施法治教育“六个一”工程,在每个村(社区)建立法治文化一条街,制定一部完善的村规民约,每半年举办一场法治文艺演出,每年开展一次法德模范评选,每个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每个家庭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针对青少年学法,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三个百”创建活动,建立了法治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考核、经费“六落实”制度。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工作,组织开展了“七五”普法走基层、法治烟台律师行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