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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范文(精选五篇)

责任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zérèn,指个体分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出自《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范文(精选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支、各支部对所管辖范围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总支书记担负总支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本支部第一责任,行政单位负责人担负本单位第一责,总支宣传委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总支、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及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总支、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支、各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全面普及。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总支(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总支(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坚持开展月月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优化、净化文化环境,打造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总支、支部、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校等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

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由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1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之日止。

总支书记(签字):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签字):

日期:2021年9月16日

第二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事关道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阵地。根据中办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订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书。

一、责任体系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院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3.宣传部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院系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责任内容1.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各院系和科研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等的审批和监管;

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部门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校报、学报、广播台、学校“两微一端”刊发播出的重大信息,执行总编负责制,做到“先审后发”。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本院系、本部门举办的“两微一网”、报纸、印刷品、宣传展板、横幅、LED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审批公共宣传品;

负责对部门、班级、社团等建立的微信群、QQ群、QQ空间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管理。

2.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责任。各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课堂教学纪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

执行中省有关教材使用的规定,严格教材的选用审核;

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监督。

3.校园稳定安全管理责任。保卫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宗教组织和信徒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防止信教师生在学校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负责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宣传部负责学校“两微一网”的建设和管理,对部门学院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和年检,加强涉校名、学校LOGO网络公众号监督管理;

负责监测和处置涉校网络舆情。

5.社团管理责任。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导向,做好社团登记备案、年检、信息发布、活动内容审查和指导教师配备等工作。

6.合作交流办学管理责任。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管理,做好师生出入境前后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

严格审查外籍专家学者身份。

三、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划分,党委对未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在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在《责任书》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

第三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特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并按照《中共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党支部书记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7、局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职务,列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积极主动,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作为评优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在此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因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组织要求 

1、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考评,由局办公室在局年终目标考核中统一进行。 

2、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如单位负责人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

第四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4月27日,学院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院领导张克步、刘永滨、郭晓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克步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张克步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就学院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张克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自觉扛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深入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和内涵,不断探析意识形态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和实效性,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五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市直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分管支委担负直接责任,其他支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淮安市水利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计划和目标绩效考核,与水利业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6、按照上级和局党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7、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8、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水利建设、单位发展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水利行业。

9、加强管理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新闻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危机,维护大局稳定。

10、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打造文艺精品,弘扬淮安水利精神和铁牛精神,开展水文化建设活动,打造淮安水文化品牌,进一步培育各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1、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错误思想倾向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12、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3、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市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4、系统各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局党委书记(签名):             支部书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