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中心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六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配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发言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审查,作为年末审查的依据,以意识形态工作为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和职务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价。
3、坚持常态化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支部每季度至少向天祝县教育局党委书面报告一次,每半年(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总结报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4、指导站各支部要积极配合党总支部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以上率,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审查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顶尖亲自抓住本指导站的网络管理使用,重视校园网络,重视教师的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建设和管理,设立专职网络监督员和网络通报员,管理网络,全面复盖学校内局域网党建工作,推进网络监督队伍建设。
6、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按规定接受采访,防止舆论事件发生。重视本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教育,掌握错误思潮、错误观念和发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二、责任追究。
各学校校长、教职员工工作期间,如果不能执行上述责任,管理不足,监督不足,处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有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坚持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各支部每季度至少向天祝县教育局党委书面报告1次、每半年(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总结上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4、辅导站各支部部要积极配合党总支以及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一把手”亲自抓本辅导站互联网管理使用,重视校园网络,教师的“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建设和管理,设立专职网络监督员和网络举报员,管住网络,抓好学校内局域网党建工作全面覆盖,推进网络监管队伍建设。
6、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按规定接受采访,防止发生舆情事件。重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对错误思潮、错误观念和言论,敢抓敢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责任书
二、责任追究
各学校校长,教职工工作期间,如对以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如有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等问题,发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究签约责任人的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明确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加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引导和管理。强化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向上向好发展,为加快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三个商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意识形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2.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承担对本科室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科室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要求。
3.各级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干部考核管理范围,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进文件、进会议、进学习计划、进干部培训(继续教育),通过定期汇报工作、述职评议等方式,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机关和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结果。
4.各科室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商舆情,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制定应对措施,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各科室单位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列入向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6.牢牢坚持党管媒体,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特别要加强“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各类宣传阵地安全运行。
7.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8. 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广泛开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9.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局党组学习办法,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6次。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用好建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学习平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10.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讲好好故事、传递正能量,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维护商洛对外形象。
1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和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常态化开展“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选树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水平,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13.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4.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问责
1.局党组每年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总分值70%的,给予该科室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差评,并由局监察室给予通报批评;获差评的科室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科室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2.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按照市委《实施意见》所列13种情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文体广电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分管单位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我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
4、党组成员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党组成员要对分管单位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辨析干部职工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要情况、重要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党组成员要加强对文化、广电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活动;
7、党组成员要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的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8、党组成员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运用水平;
9、党组成员要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
10、党组成员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为贯彻县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党总支部和各支部、专业部和各科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保护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田,特别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力。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和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任的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二、始终坚持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将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立校办学、培养人才的全过程,加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基础意识。
三、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育的全过程,确保社会主义的学校方向。
四、以课堂为主阵地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课堂和思政课程、每周升旗活动,使思政教育频繁化、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发言权。
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严格本校新闻宣传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期、特殊群体舆论信息收集、分析和研究判断,立即通报舆论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指导。加强学校公共微信群、公共编号和QQ群的管理,正确把握整体舆论动向,引导网络舆论。
六、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发言。
七、坚持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八、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党纪党规教育,加强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反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发言,决不允许参加各种违法组织和违法活动,切实构筑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九、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开放类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擅自举办。
十、党总支、支部成员及各专业部(科)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情节重视提醒、批评教育、命令书面检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配置和交易事项不贯彻、不安排配置、不有效执行的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究不足、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假报告的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理不当、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不履行职责、不履行其他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争、不当、不良社会影响
十一、本责任书由校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党总支书记(签字):党总支委、班级成员、支部书记、
专业部(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支、各支部对所管辖范围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总支书记担负总支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本支部第一责任,行政单位负责人担负本单位第一责,总支宣传委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总支、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及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总支、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支、各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全面普及。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总支(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总支(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坚持开展月月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优化、净化文化环境,打造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总支、支部、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校等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由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1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