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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服务合同汇编4篇

时间:2024-02-06 14:13 服务合同 月嫂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月嫂服务合同汇编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月嫂服务合同

月嫂雇佣合同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28天。乙方在工作期间没有休息日,如有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或工作中私自离岗,工资将会做相应或加倍扣除。(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根椐产妇实际生产日期可适当提早或推迟)

2.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法定节假日无加班费)

支付的时间为服务期终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己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

3、乙方工作时间:

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产妇及婴儿进行护理。

4.服务内容:

(1)产妇:

A、产妇的生活护理,清洗产妇的衣服,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B、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E、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

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G.其他必要的产妇护理工作。

(2)婴儿:

A、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C、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定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D、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能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F.其他必要的婴儿护理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3)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三、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具备相应的产妇婴儿护理常识,不能胜任工作的;

6.身体患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7.工作漫不经心,对产妇或婴儿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害的;

8.其他侵害产妇、婴儿或甲方家人权益的行为。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2.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常住地址: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 月嫂服务合同

甲方(产妇方):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方):

身份证号:

经就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一、 服务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及工资约定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侍候月子:产妇:

1、产妇的护理(生理、心理);

2、营养膳食;

3、卫生清洗;

4、产妇室内卫生

新生儿:

1、新生儿的护理与喂养;

2、卫生清洗;

3、向产妇及家人介绍科学育儿方法;

4、为新生儿做抚触操和益智健身操;

5、观察黄疸;

6、脐带护理;

7、奶瓶消毒;

8、衣服清洗

时间: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止。

费用及工资:甲方付乙方工资 元/月、。

从签订协议时生效,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月工资的10%。

第二条:乙方服务条件:

1、月嫂每月服务时间为26天,超出天数另增加工资,月工资的天平均数。

2、月嫂服务期间遇上国家规定的假日应为其放假(工资照付为一倍工资)或照常上班但支付天平均工资的两倍。

第三条:履约期双方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相互约定的事项。

二、 相互约定事项

第四条:双持有效证件签订协议。协议运行期以30天为标准进行签署和结算。

第五条:双不得干涉非服务时间的合法行为。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休息4天,是否安排串休双方协商。

三、 不可抗力

第六条:本协议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 月嫂服务合同

  甲方: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嫂”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嫂。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三)服务内容:(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恢复体形。

  (5)产妇房间的卫生。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嫂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合同,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

  三、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四篇: 月嫂服务合同

甲方(用户):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丙方(月嫂服务员):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时间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时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    天)。

2、由于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丙方健康考虑,甲方应按排乙方休息    天。

3、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如果需要丙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与工资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

第二条:服务费

1、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预付服务佣金         元;丙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押金        元。

2、丙方上户开始工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佣金            元。

3、因甲方原因不再接受服务的,乙方扣除甲方违约金       元,其余金额退还给甲方,同时支付给丙方服务违约金       元。

4、因丙方原因,不同按时提供服务的,如乙方能及时安排让甲方满意的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服务押金       元;如乙方未能及时安排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违约金        元。

5、服务结束时,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服务佣金按服务天数进行多退少补。

第三条:服务场所: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产妇:

1) 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2) 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3) 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4) 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5) 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6) 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1)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2) 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3) 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断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4) 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5) 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三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甲方联系卡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3、在丙方正式上岗前,如甲方新生儿有特殊情况(如:双胞胎、早产儿、先天性疾病等)时,甲方有义务向乙、丙方说明,并协调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4、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月嫂工作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乙、丙三方约定。

6、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7、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8、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工作要求,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9、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0、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1、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乙方员工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员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3、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乙、丙三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

2、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甲、丙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合同期未满,甲、乙、丙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另两方。

4、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时,甲、乙、丙三方应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5、甲、丙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