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急救救援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配备应急专门车辆。
2、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规定时间重大事故6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求助,立即赶赴现场。
3、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
4、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整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一、基本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车间实际,及时、稳妥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实清楚,责任认定准确,善后处理得当。
二、组织分工
为健全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机构,成立“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工队长任组长,副工队长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任成员。
三、处置预案
1、预案的启动
车间所属车辆一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预案即正式启动。
2、事故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110报警,并向车间主任和段主管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车辆、乘客及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情况;
(4)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5)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后,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向段领导报告,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会同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联络沟通等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
4、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车间主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期间,有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擅离职守。
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3)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四、有关要求
1、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稳妥得当。
2、要及时准确报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赢得时间,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
3、要加强与公安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不得隐瞒不报、缓报、谎报事故情况。
5、有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中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生产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机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在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电网公司、x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公司各车辆使用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3.1 应急处理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提取证据。
1.3.2应急处理要服从指挥机构命令,有条不紊,防止忙中出乱。
2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职责
2.2.1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协调工作;
2.2.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2.3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总体指挥,部署阶段性工作;
2.3 应急处理办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2.3.2成员组成:由安全监察部和事故单位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2.3.3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2.3.4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门负责领导。
2.3.5成员:安全监察部安全专责及事故部门相关人员。
2.3.6成员职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伤员救治、证据采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保险索赔等具体处理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车。
3.1.3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三检”制度,及时消除车辆缺陷,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止“带病车”上路行驶;
3.1.4 加强车辆动态管理,严格查禁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对当日派出车辆要随时掌握动向,从出发、到达、返回要形成链接,直至车辆安全回场入库。
3.2.2 恶劣天气要严格车辆派出,必要时增加带车人员,保证车况完好,备好防滑工具,和驾驶员保持通讯联系。
4信息报告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援,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1.2 事故单位要迅速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3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24小时内报告市公司安监部。
4.2通讯联络方式
4.2.1 公用电话: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车辆保险(中保)报案:95518;
4.2.2 内部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5应急分级
5.1应急分级
5.1.1 发生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的轻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1.2发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一般规定
6.1.1 事故单位接到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迅速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2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6.2.1 电话详细了解事故地点、伤亡等现场情况,指导事故当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险公司报案。
6.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应急处置
7.1应急处置
7.1.1事故单位相关人员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配合交警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识,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车辆应当开启闪光和示廓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对被挤压困在车内或事故引发火灾的,应立即要求消防人员排除险情。
7.1.2 立即开展事故救援、救护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现场,必需要移动现场事故车辆或其他物体时,应做好标记。
7.1.3 在施工现场、设备区内各类汽车、特种作业车发生事故应纳入应急事故紧急救援。事故单位、安全监察部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
7.1.4 在设备区发生的车辆事故,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时,先救人,后其他,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行的相关操作规程,减少设备损失。
7.1.5 伤者已送医院的,应派人员到医院了解伤员伤情,通知事故单位根据需要垫付抢救费及安排护理人员。
7.1.6 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7.1.8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救援事故车辆,领取并保管车上物品。
7.1.9 根据现场情况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现场证据资料。
7.1.10 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8应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印制电话表,保障应急联系。
8.1.2 固定值班车辆,根据事故特点,备好乘用车、吊车、拖车,随时进行车辆抢险。
8.1.3 准备好应急工具、修理人员、拖车绳索、防滑链、警示标志,灭火器具等。
8.1.4 做好医疗保障,备好药品,随时进行急救。
8.1.5 成立应急抢险队,招之即来,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救援。
9后期处置
9.1 后期处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9.1.2 办理伤者出院及结算手续,致残者进行伤残鉴定。
9.1.3 事故车辆维修并结算。
9.1.4 申请公安事故处理部门或法院进行事故调解结案。
9.1.5 根据调解协议进行经济赔偿工作。
9.1.6 整理保险索赔资料进行保险索赔工作。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1.3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生产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与总体预案相同,详见《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应急联络方式
应急联络方式详见《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应急准备
4.1各有车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项目部备案。
4.2各有车单位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4.2.1本单位基本情况;
4.2.2本单位可能突发的交通事故预测;
4.2.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4.2.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4.2.5外部依托;
4.2.6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4.2.7应急救援的实施。
4.3加强全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预防突发交通事故意识和应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应急行动
5.1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乘车人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现场。
5.2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单位报案后,应立即向项目部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派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5.3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5.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5.3.2事故的详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5.3.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3.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3.5救援事项等。
5.4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医疗等部门协调救援工作,保证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治。
5.5项目部其他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应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6应急终止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终止指令,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通知有关单位和地方相关方。
①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②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6.1救援行动结束后,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指派专人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6.1.1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6.1.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6.1.3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6.1.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1.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
7附则
本预案是针对突发特大交通事件,组织应急处理和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