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务公司发展规划【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达到《培训合同》要求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3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组织部分企业来贵阳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并在下午的“贵阳·泉州用工推介、校企对接座谈会”上签署了《贵阳·泉州劳务合作协议》,以促进两市间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贵阳与泉州保持着良好的用工合作关系。眼下正值节后企业招工高峰期,泉州市部分企业急需大量中高端管理和一线岗位员工。为扩宽用工渠道,3月9日,泉州市政府率队来到贵阳,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
座谈会上,贵阳、泉州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了《贵阳·泉州劳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贵阳、泉州将建立起以远程信息发布、就业信息自助查询等为手段的就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泉州市不定期组织本地企业参加贵阳市的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泉州市每年筛选组织若干优秀企业与贵阳市各职业培训机构签订劳务培训协议,建立长期劳务培训与输出协作关系;建立维权互通机制,切实保障两市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当天上午,贵阳市联合泉州市在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了专场招聘会。招聘会有15家泉州企业和62家贵阳企业参加,共提供岗位3000多个,包括外贸部经理、现场管理等中高端管理岗位,吸引2000多人次进场求职。
贵阳市副市长刘玉海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与提供派遣服务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被派遣人员的数量、岗位、派遣期限
1.乙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员工,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员工工作。被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 名员工(如有增减按实际人数为准)到甲方从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被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和支付。乙方只承担与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支付办法
1.在被派遣员工上岗前,乙方应告知被派遣员工其薪资结构或薪酬制度。
2.甲方可根据被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被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4.甲方可直接或通过乙方转付的方式按月向被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5.甲方支付于乙方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将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款项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余款打入被派遣员工的个人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被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工伤事故处理
1.社会保险
(1)乙方应按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标准按月为被派遣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企业承担五险比例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按上述社保缴交基数从被派遣员工每月劳动报酬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
(3)各项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被派遣员工能够及时享受社保待遇,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应提供所接收被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各项社保缴交基数足额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在收到社保费用后按照社保和地税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社保参保的申报、缴费手续。在社保参保手续办妥之前以及因甲方不及时或不完全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导致被派遣员工不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和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已缴纳生效险种的理赔责任。
2.福利待遇
(1)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被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亡待遇,由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被派遣人员患职业病、因工伤亡及计划生育待遇由甲方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3.工伤事故处理
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单位负责及时将受伤的被派遣员工送往医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并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书面报告,由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之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超过工伤保险机构理赔范围的,依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对该条款的约定仍具有法律溯及力。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结束止。
4.乙方为被派遣员工中属于退休返聘、超出劳动年龄的人员办理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参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被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
四、被派遣员工的培训和用工管理
1.培训
(1)被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被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被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被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乙方有义务督促被派遣员工履行上述义务。被派遣员工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被派遣员工的法律责任。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被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4.岗位变更和退工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被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变更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劳动合同内容约定的其他事项。
(2)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需辞退被派遣员工的,应提前三十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前提下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退工理由和日期。退工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被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被派遣员工个人提出辞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被派遣员工的辞职申请)告知乙方,由乙方办理有关解聘等手续。如甲方需被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由甲方与被派遣员工直接订立保密协议供被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因甲方没有及时书面告知乙方退工事宜的,或甲方退工事由不成立的(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由此造成乙方需向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依法需对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 号前)向乙方提供当月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电子邮件或传真),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动报酬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月/人。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被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被派遣员工实行与其同类岗位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被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被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被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和本协议依法约定条款的情形下,对被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若因甲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导致被派遣员工向乙方主张连带赔偿责任的,则由甲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6)配合乙方做好被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
(7)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服务期间,被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或遭受第三人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8)为保障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被派遣员工参加甲方的工会组织。
(9)被派遣员工人数及工资相对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甲方在协议期内每年3月31号前将前一征缴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汇入乙方帐户,由乙方汇总缴交。若甲方要求被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一并计算汇总由甲方缴交的,甲方向乙方提供缴交凭证和花名册。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解除与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被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被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被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被派遣员工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6)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规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7)在每月收到甲方支付的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被派遣员工当月劳动报酬。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形需变更或解除的,一方需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方应根据另一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相关争议纠纷的,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签订。
十二、此协议甲方已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
其他附约: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文都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等各项费用转入乙方如下账户: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办人: 承办人:
电 话: 电 话: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