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育整顿整改工作方案(合集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X发[20xx]X号)、《中共XX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X发[20xx]X号),按照省市县指导组及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政法队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人民法院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对于人民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形势任务要求、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二、具体安排
(一)对象范围。全院在编在职干警。
(二)时间安排。从20xx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6月底基本结束,其中分为学习教育环节为30天,查纠整改环节为75天,总结提升环节为15天。
(三)环节措施。教育整顿总体上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实现干警普遍、全面、深刻受教育。
1.学习教育阶段
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学、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学习教育环节突出政治引领,精心组织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开展政治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等,组织干警全员参加政治轮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要对全院干警讲主题党课1次以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通过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进一步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基础。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增强纪律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以上,通过组织让违纪违法干警现身说法、观看违纪违法干警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教育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英模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XXX、XXX、XX、XXX等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并在总结提升阶段予以集中表彰。
本阶段结束,在全院组织开展专项知识测试,进行达标评估。
2.查纠整改阶段
(1)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五个方面,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警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必谈。二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全院干警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加强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党组依规依纪依法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把握好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细化处置流程,强化政策攻心。对个人自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的,在查清相关事实后,对符合从宽条件的,及时做出从宽处理。
(2)开展组织查处。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拓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加强对涉及法院干警信访问题的核查。对查否的线索要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警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建立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机衔接机制。三是开展重点案件自查。对全院XXXX年以来办理的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自查,重点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并从中深挖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全面梳理评查。未化解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息诉息访。五是开展队伍建设巡查。由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督导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梳理发现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六是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干警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办,形成震慑。
(3)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确定整治内容。根据上级法院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确定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二是查清顽疾底数。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干警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等工作,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警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查纠整改阶段的评估重点是“五查”: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阶段结束后,要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做出承诺。
3.总结提升阶段
(1)持续深化整改。要对教育整顿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制定持续整改方案。
(2)推进建章立制。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干部交流轮岗等机制。
(3)开展总结评估。采取自评方式,对六个方面(①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②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③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④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⑤是否向上级法院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⑥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进行评估,接受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复评、省市县指导组和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核准通过。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英模,部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长效常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党组书记X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2.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政治部要积极解决制约队伍建设的体制性、保障性问题,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干警荣誉表彰等工作。督察室要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做好问题线索核查、违纪违法干警查处,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等工作。办公室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做好活动保障。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
3.条块结合,激发效力。教育整顿活动要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推进,同时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形成条块结合促整顿的合力。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选树正面典型,展现法院队伍的时代正气和风采。对于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持客观谨慎的原则,避免引发网络炒作和负面舆情。
5.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起来,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促进审判工作、提升办案质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用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为组织全体在编在职干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促进查纠整改环节自查自纠取得实效,根据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及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安排,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结合掌握的线索,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二、“谈什么”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
1.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
2.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
3.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鼓励干警把握政策期限,及时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
4.谈严格执行“三项规定”的重大意义,讲清不如实填报的责任、讲实规范填报的要求,明确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动法院干警如实填报记录。
5.谈禁止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政策规定;
6.谈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
7.谈有无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
8.谈干警个人与岗位的匹配度;
9.谈院党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0.谈本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跟谁谈”
谈心谈话的参与主体如下:
1.院党组书记、院长与院班子成员谈;
2.院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
3.院班子成员与中层正职谈;
4.院班子成员与主动交代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谈;
5.中层正职与中层副职谈;
6.中层正副职与其他普通干警谈,实现干警谈话全覆盖。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法院决定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