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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锦集4篇)

时间:2024-05-05 19:57 应急预案

心理健康是指心理的各个方面及活动过程处于一种良好或正常的状态,在社交、生产、生活上能与其他人保持较好的沟通或配合,能良好地处理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情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锦集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第2篇: 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学校的工作计划、德育计划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家长和老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辅助和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运用心理健康的理论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2、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的实践性和实效性,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理解学生。

  3、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力,培养学生乐观的、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4、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是心理健康教师一个人的事,是所有学校教育工作者的事,所以学校应成立以心理健康教师为引领,班主任教师为辅,其他教师为基础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战线。

  (二)、探索多渠道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

  1、重视心理咨询室的常规建设,努力发挥心理辅导室的作用,利用广播、五马心灵驿站微信公众号及博客的网络手段进一步在全校做好宣传、发动、普及、教育等工作。

  2、配合班主任上好心理健康课。利用每班的心理健康课,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帮助,主要为塑造班级集体良好的氛围和集体的良好行为,激发群体向上的精神。及时给予老师们需要的帮助。

  3、接待个案来访。根据学生自动咨询、教师转介、家长咨询,做好个案来访,并完善记录。

  4、指导家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仅仅由学校实施是不够的,在更重要的意义上讲,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要依靠家庭教育,因为家庭才是学生的来源与归属,小学生心理健康最后要归结于此。因此,学校、家长应该合力重视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我们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坚持不懈向家长提出各种建议,指导家长开展小学生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5、利用心理健康讲座,指导小学生进行自我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健康课实效,心理健康老师应重视指导小学生学习简单有效的自我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

  (1)学会放松。要使小学生知道紧张是正常的心理反应,是可以通过想象、转移注意力、调整呼吸、体育活动、听音乐、唱歌、阅读、睡觉等方法调节放松。

  (2)与人谈心。要使小学生知道有问题要学会求助,在学校可以找老师、心理辅导老师谈心;在家里可以找长辈、亲友谈心;在社会上也可以有谈心的对象,如心理咨询电话等等。无论何事何时都可以与人谈话,学会与人谈心一辈子受益。

  (3)学习写日记或周记。小学生要学习用笔与自己谈心,把心灵的轨迹用文字描绘下来,对心理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帮助。教师和家长要尊重孩子的隐私,公开日记要得到本人的允许。小学生也不用过分担心自己的内心秘密被他人知道,要学会坦然地对人与对己。

  (三)本学期工作重点与特色

  根据区心育工作安排,两大工作重点:一、开展好“5.25心育节”活动,二、积极参与我区“心育特色校”评比工作。结合我校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本学期尝试与社会资源合作,开展丰富的心育活动,同时通过参评心育特色校完善我校心育工作体系。

  1.专职教师与希望24热线志愿者共同组建“天津小丸子剧团”公益组织,贵州参加培训,准备心育活动中演出。

  2.将家长学校和教师心育培训整合,充分利用资源。

  3.心育教师学习并尝试开设家长、教师读书小组活动。

  4.心育教师本学期计划学习小团体及游戏治疗(待定),尝试运用在家长及教师团体和学生咨询中。

  总之,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小学生自我心理健康教育,利用一切资源开展小学生心理健教育,促进全体学生的健康发展。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心育工作将会顺利进行。

第3篇: 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小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升学压力、人际关系压力、生理烦恼等,因而容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心理危机事件,为了能够及时干预、处理,力争排除或减小危机带来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界定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这里特别界定为“因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对个体或群体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与威胁的事件,或引发学生个体或群体的阳性精神症状的事件”。比如:因个体生活事件导致学生情绪失控,妄想同学、老师等要害他,而产生不能自控的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想法;或者如“火灾”、“地震”等社会性灾难事件导致的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学生心理健康预警等级的划分

  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一级预警: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躁狂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严重抑郁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级预警: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三、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排查评估

  排查工作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可以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高危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防患于未然。

  各年级应每月一次组织班主任、学生会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广泛深入学生,通过关心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并上报学年级汇总。各年级应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排查出的情况进行评估,共同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帮扶方案,实施分级干预。

  对于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各年级要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的老师和班主任约谈辅导;对于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学生,应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于处于心理健康三个预警等级状态的学生,启动该预警等级对应的处理程序。

  排查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1)日常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患严重身体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业困难的学生;

  (3)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4)迷恋上网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5)遭遇突发事件或家人、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9)既往有轻生倾向或家族中有轻生倾向的学生;

  (10)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性困扰、对社会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预警处理办法及程序

  (一)预警处理办法

  一级预警由事件当事人所在年级上报学校政教处、保卫科,再由保卫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学校及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等级,2个工作小时内,启动相应的危机处理工作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预警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年级组、政教处、保卫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年级接报后尽快了解事件当事人信息,确定当事人姓名、身份情况,并立即与当事人直系亲属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来学校;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召开信息沟通会议,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危机发展状况,各部门提出相应对策,确定执行措施;

  (4)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周内,由学校学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一步召集相关信息沟通会,了解进展情况和调整处理措施;

  (5)由相关学院指定专人全程负责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证据;

  (6)危机事件发生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要及时对危机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进行心理干预,此时的危机干预主要采取团体辅导的形式进行,团体辅导的领导者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事件当事人应由当事人直系亲属及时送相关医院。若当事人直系亲属不能及时赶到,则由相关学院及时拨打110并送相关医院,相关年级及时取得当事人直系亲属的委托授权,协助办理有关诊疗手续。

第4篇: 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反映在学校中的学生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如果学校教育认识不够和管理不当,有可能造成突发性的严重后果。学校必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在加强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做好对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把防范工作伸向学校的各个方面,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此,我校特制定《xx中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应急预案》。

  一、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是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危机干预的前提和基础。

  1、学校每年应对新生进行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测量,初步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作好保密工作。班主任应与心理辅导老师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2、对于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建立特别档案,重点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沟通和交换意见。

  3、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处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在这类学生毕业之前进行密切关注。

  二、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1、通过专业课程、咨询辅导、班主任工作、学科渗透、学生社团、学生活动等各种渠道开展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具备心理健康常识。

  2、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在校内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3、加大对学校教师、班主任、家长以及保安人员等后勤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常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4、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定时开放心理咨询室,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电话(或值班电话),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

  5、平时应特别注意做好新生、毕业生、贫困生、学困生、学优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学生的相关工作。

  三、实施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学生出现任何心理危机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报告校德育处以及医务室;德育处应立即报告校级主管领导。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建立学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当事人亲近和信任的同学、朋友、亲属和老师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班级的同学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及时消除该生对其他学生带来的消极暗示等负面影响,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德育处报告。

  2、由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3、对于超出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各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应陪读,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5、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学生学校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保持沟通。

  9、对该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有针对性的进行团体或个体辅导,以获得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的支持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