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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四篇

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1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年初对调委会的人员进行调整,将一部分有责任心,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充实到社区中来,发挥社区调解员和信息员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作用。

 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充分发挥调解信息员作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坚持半月一排查,把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社区,能处理的就及时进行调处,对要求上级部门协调的,立即向上级汇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录下来。

3、调处机制。坚持平等自愿和依法调处的原则,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有“三心二意”(即有责任心、同情心和耐心,矛盾双方都满意),将民间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调解网络作用。使调解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围绕镇中心工作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2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变消极为积极,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使这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我镇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杜绝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依法调处,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继续坚持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二级站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成立矛了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

长穆生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郭刚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凡属涉及农机部门的纠纷,农机局必须明确专人进行调处。但如果调处未能达成协议,可上交旗信访部门调处。需要上报旗委、旗政府的,要及时上报办理的进度和结果。

2、定期召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解决当月发生的矛盾纠纷。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领导接访制度。在信访值班日期间,每天至少有一名领导成员在信访办值班,负责接访,并及时进行交办,限期结案。

4、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每半月要向旗政法委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随时向旗委、旗政府汇报。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应当记录在案,并实行"零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部门责任。各二级站要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强化基层责任。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党

支部要有专人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3、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负责同志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

杨家坪社区于2023年4月搬迁到现服务站,现服务站占地7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累计近2000平方米。辖区现有居民1228户,3640人。其中,常住人口2830人,流入人口810人。驻辖区单位35个。近年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营造了和谐平安的社区环境。获得国家及省级“综合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市级“平安社区”、“和谐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荣誉。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杨家坪社区主要有以下经验做法。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组织调委会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强化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调解员之间组织经验交流研讨会,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借鉴工作中的心得体会,补短板强基础。每调处一次就及时总结调解心得,查找不足提升综合能力。

 二、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社区两委把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工作计划认真部署、落实,明确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以四级网格管理为基础,各级网格员、信息员各负其责,收集管辖范围内不稳定因素信息及时反馈。社区调委会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的发展动向,坚持每月开展常规排查,重点节点专项排查,发现纠纷苗头随时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从居民户到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全履盖。使社区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把握了调解介入最佳时机,实现了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成功一起。自2018年至今共化解矛盾纠纷37起,均在社区内调解成功。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年内辖区上访事件“O”记录、违法案件“O”记录、重大不安全事件“0”记录。为辖区的和谐建设创造了良好稳定的环境。

三、落实工作制度,维护辖区安定。

社区调委会坚持矛盾纠纷主动介入调处制度、排查调处制度及调处回访制度,保证了发现矛盾纠纷时能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调解过的落实定期回访工作,掌握调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

 四、关爱重点人群,加强帮扶措施。

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定期上门走访辖区内矫正对象、帮教人员、其他有帮扶需求的居民。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开展关心关爱帮扶、思想教育学习、困难问题改善等针对性帮扶活动。帮助辖区内因病致贫居民5户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保证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居民张晓波因生活压力过大导致出现精神疾病时,社区及时向上级汇报,联系专业医院及时落实治疗,经过两年的治疗现己基本恢复。

在以后的工作中,杨家坪社区将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等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4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畜牧业中心工作,依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现结合畜牧兽医局实际,制定20-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畜牧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轮台和推进平安单位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组织建设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畜牧兽医局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成员作出调整。明确各单位站所长为基层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健全各单位的调解组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听取调解工作汇报,研究调解工作,对调解工作有部署、有指导,把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纳入《综治责任书》工作范畴。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本地区重大的、有影响的社会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特别是针对20-年《人民调解法》的颁布,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

三、服务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畜牧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系统调解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从畜牧业的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同时,对重大动物疫情和草原火情应当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重捕捉矛盾纠纷的迹象和苗头,一旦发现有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其反复,从而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四、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挥发调解网络的职能作用。今年我局将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入手,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强化和完善培训制度,真正使培训学习和人民调解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使人民调解员真正能够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改善调委会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调委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调委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真正使调委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双排查:即落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本单位,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县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掌握情况,治本控源,集中力量化解不稳定因素,保障全畜牧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稳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证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5%以上,为我县畜牧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六、深化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落实每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二是健全汇报学习制度,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重大矛盾纠纷案责任到人,党政领导包案抓落实;四是是建立纠纷工作协调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由局领导亲自主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合力解决;五调解工作档案、工作台帐齐全规范,工作制度上墙;六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每月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形势分析预测。

七、多渠道扩展调解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墙报、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调解条例》等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学习宣传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调解渠道,使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得以发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增强法治观念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双赢。加大对涉农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畜牧业近年来的相关工作情况,以“重大动物疫病和草原防火”工作为重点,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或法治渠道解决涉法矛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分流工作,完善与公、检、法、司部门的公调对接机制。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新的变化,我们要本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对党负责,为民服务,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时俱进,努力做畜牧业的调解工作,打造和谐轮台的安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