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易俗,汉语成语,拼音是yífēngyìsú。意思是改变旧的风俗习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召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以移风易俗“六大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进引领。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
(三)坚持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从各村镇实际情况出发,客观上要求做到“一村一策”。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完善。
三、目标要求
围绕实现农村环境美、人文美、风尚美、秩序美、创业美“美丽乡村”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杜绝巧立名目收礼敛财等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打击非法宗教、打牌赌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地。
四、主要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移风易俗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以当前正在推进的“美丽乡村”为载体,突出文明城市创建、碧海蓝天治理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六大行动”: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行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组织县委讲师团、道德模范宣讲团等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开展菜单式、分众化宣讲。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等形式,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天见报见屏见网。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为载体,采用文化长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农民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
(二)婚丧礼俗整治行动。要求各村成立红白事理事会,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火葬、网络祭祀等环保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监督、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简朴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明确红白事标准,红事标准为:餐标为正席十菜两汤,酒限三十元一瓶,每桌不超过两瓶,烟限十元一盒,每桌不超过两盒,限三十桌内。饭菜价格农村每桌不超过二百元,县城不得超过四百元;本村乡亲不坐席,帮忙人员一律吃大桌菜。本村乡亲随礼最高不超过一百元,县城随礼最高不超过二百元。白事标准:操办丧事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唱和披麻戴孝、扬幡招魂、糊纸扎等带有封建色彩的活动。提倡每人一碗菜,不出桌。不准在村内、街道搭建奠门。不得做道法等封建迷信色彩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挤占交通道路,危害公共安全。除正常的红白事,其他如二胎满月、老人过寿、升学当兵、乔迁、开业、搬家等禁止上下通知、发请帖、请客操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文明办、各乡镇
(三)殡葬改革民生行动。加强碧水蓝天整治,深化殡葬改革,形成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新风。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以“爱惜生命、顺应自然、凝聚孝心、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先进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道德讲堂、文化礼堂教化行动。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倡导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让文化生根、使文明落地。从规划建设着眼,引导群众将农村现有的宗祠和庙、殿、宫等信仰场所与道德讲堂、文化礼堂进行有效整合,使民间信仰、宗族姓氏文化传承与礼堂文化相融相合,从而达到破除封建迷信、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精神家园的目标。从活动内容着手,围绕重大节庆,深化全民阅读,融入节庆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宣讲内容,开展绿色清明、文化端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文艺骨干深入群众,挖掘浓厚的戏剧文化资源,创作编排具有XX特色的乡风乡俗和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的戏剧剧目和小品,在道德讲堂、文化中心展示展演,切实把道德讲堂打造成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交流中心、文化生活的服务中心和政治教育的学习中心,以惠民优势、文化优势、便捷优势吸引群众、集聚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活动,远离封建迷信、黄赌毒等,弘扬文明新风。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各乡镇
(五)乡风评议推动行动。坚持在“督”“评”“传”上深化乡风评议,要求全县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和“好邻居”、“好婆媳”等推荐评选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立家规、传家训,讲家事、树家风,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
(六)美丽乡村创建行动。要大力培育“美丽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先进村。推行“文明细胞”创建工程,深化“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家庭细胞。深化孝文化村、善文化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村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文化细胞。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道德细胞,形成以孝养德、以俭养德,互帮互助、相亲相爱、邻里守望的良好社会风尚。实施“美丽乡村”创建工程,围绕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切实提升农村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文明办、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张聿亭为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克见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今日XX报社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县文明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导全县开展此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精心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联动督查。要按照县文明委统一部署,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和乡镇的主体作用发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县、镇、村”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方法,保质保量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县属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节目、文艺汇演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解决当地村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突破口,让创建成果真正惠及农民群众,增强广大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县委办、政府办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县纪委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工作,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县文明办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促进我县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和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今年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倡导和树立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社会新风,通过规范管理服务,着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广大村民群众更新婚丧观念,规范婚丧行为,遏制不良风气,破除婚丧陋习,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升文明程度,使乡风民风美起来、好起来。
--坚持服务大局。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推进生态创建,弘扬生态文化,坚持生态惠民,坚持文明卫生联创,大力提升精神文明在推进生态建设和卫生整治中的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凝聚工作合力,整合各单位力量,完善提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创新发展。秉承客观、科学、礼敬、有效的态度,坚持抓实规定动作与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鼓励各单位以创新载体和方式为抓手,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探索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动形成百花齐放、务实有效、各具特色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三、目标内容
(一)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要以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现象为目标,以扎实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为抓手,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在日常运转上,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将整理出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建议、提出的下步工作思路纳入联席会议程,并落实好相关重点任务,确保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达到有合力、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的“四有”目标。
(二)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加快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1.在机构设置上。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划分,建立起统一的常设议事机构——红白理事会。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利用现有的村级活动场所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2.在人员构成上。红白理事会成员人数为5-7人,为便于决议,总人数应为单数,基层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1名,由乡镇挂点领导担任;设理事长1名,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会成员5-7人(含理事长),由在群众中威信高的老党员、老干部及村民代表担任。理事会理事原则上由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名,公示7天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3.在议事内容上。坚持广泛协商,注重合法有效,红白理事会的议事范围为农村婚丧嫁娶等相关事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议事内容拓展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4.在议事制度上。按照“一季度一期定时议、重要问题随时议”的原则,红白理事会建立常态化议事制度,定期讨论红白喜事操办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问题。
(三)建立文明结对帮扶制度。要按照领导挂片(点)、部门包村的办法,开展文明结对帮扶。原则上,县、乡领导干部和县直相关单位一把手均要定点联系至少一个村,通过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有序开展。在帮扶结对的方式上,可参照“四进四联四帮”挂点帮扶的安排,不打乱顺序,协调开展工作。各帮扶结对领导和单位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走访记录,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文明帮扶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定村规民约。要按照协调融合、融入生产生活的要求,将移风易俗的倡议内容融入到村规民约中。各乡(镇)要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同时在各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农村宗祠、村级宣传栏进行张贴悬挂,以村规民约的倡导推动作用,使移风易俗的新理念、新风尚在潜移默化中根植于农民群众的内心深处,使村规民约成为新的道德规范,成为摒弃陈规陋习的有效载体。
(五)建立宣传阵地。要以村级活动场所、农家书屋、村级宣传栏等为载体,将移风易俗的制度、标语等进行张贴展示。同时,以《倡议书》、宣传单等形式,在各级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村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文化“三下乡”活动,编排创造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并在广大农村进行演出,从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引导农村形成新风俗、新风尚。
(六)表彰先进典型。要结合道德模范评选、星级文明户评选、文明家庭评选等表彰活动,将推动移风易俗与倡导孝老爱亲、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相结合起来,将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人物优先纳入到表彰范畴,通过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引领效应,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七)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行为。积极推进殡葬法制化建设,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八)完善考评办法。各乡(镇)要在参照《**县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底目标考评体系中。在考核方式上,坚持重心向下,每半年依据考核办法对各行政村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上报县文明办。对连续2次在考核中排位在后三位的行政村,各乡镇要给予督促并限期整改。
(九)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把推动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今年志愿服务的工作计划,组织各级志愿服务协会在传统节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发放宣传单、义务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教育。
四、推进步骤
推动移风易俗是今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坚持常抓不懈。在推进方式上,要坚持重心向下,把工作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15日前)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调研,收集资料、摸清底数,切实做到“底数清、信息准”,要认真组织填写好《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做好归类整理。
(二)部署发动阶段(20-年3月底前)
各乡(镇)要参照本方案的内容,结合今年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有针对性制定本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同时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制度和制定文明结对帮扶表。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具体抓手,切实做到思路清、措施实、责任明。
(三)具体实施阶段(20-年4月—5月)
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特别是对照目标内容中的9项工作要求,逐一做好细化落实。4月10日之前,各乡(镇)要实现农村红白理事会成立“全覆盖”,并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和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同时,将《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和《农村红白理事会建立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工作台帐汇总上报至县文明办;5月30日之前,全县各行政村要实现有宣传氛围、有工作台帐、有会议记录、有考评办法、有具体成效的“五有”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年6月-7月)
6月中旬左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各乡(镇)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沓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
(五)总结表彰阶段(20-年8月-9月)
总结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新提升。同时,对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全面建成“四个**”的战略高度,担当起历史责任,把倡导文明乡风作为20-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从上至下传导良性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注重协调融合。要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更多更好融入到生产生活各方面。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要发挥好广大乡贤的榜样作用。积极发挥好农村各类新乡贤的带动作用,发挥好乡贤文化根植本土的地域优势,通过乡贤倡导树立文明新理念,形成新风俗;要发挥好村规民约的引领作用。要把推动移风易俗重点内容写入到村规民约、家风家训、行业协会章程中,利用有效手段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的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家庭观念和现代文明殡葬理念,使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陈规陋习。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主动报道各地移风易俗工作的动态和进展,对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加大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发挥社会舆论的促进作用。以“党委政府倡导、村民群众自愿”为原则,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工作台帐。各地各单位要加快建立起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进展的工作台账。要在工作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有效推动工作进展。4月10日之前,各乡(镇)将工作台账和进展情况报县文明办。
各村支部、各站所(中心、办):
为深化我乡美丽村庄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成为农村文化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民风建设,树立文明乡风,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质,推动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减轻农民潜在负担,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将“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作为农村精神文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载体,树立正面典型,引领文明新风等措施,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天价彩礼,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引导、法律介入让农村群众认识到高额彩礼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让移民移风易俗工作真正入脑入心。
(二)开展“推进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倡议活动。签订“讲文明、除陋习、倡新风”承诺书,党员干部人人承诺,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形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各村建立“一会”(红白理事会),“二约”(村规民约、婚丧喜庆公约)。通过理事会加强宣传劝导工作,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争创各级文明村镇夯实基础。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文明氛围。各村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破除陋习,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开展进村部、进家庭、进农户等宣讲活动,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文明新风教育,倡导婚姻自主,婚姻自由,节俭办婚事的新时尚。使农民对陈规陋习危害性有清醒认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陋习、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
1.搭建宣传载体,突出宣传教育。结合乡镇文化长廊、文化墙、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内容。利用巷道、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开放空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新二十四孝图、好的家风故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展示。以快板、小品、短剧等多种艺术形式,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婚恋观等。结合“下基层”、“大走访”等,进村入户宣传移风易俗工作,突出宣传引导工作。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各站所(中心、办)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结合“法制宣传进家”、“七五普法”等工作,在广大农村,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之遵纪守法并自觉与“天价彩礼”婚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利用重要节日节点,印发宣传单,全面做好“抵制天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宣传活动,使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2)依法坚决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对因“天价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严肃认真查处,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批评教育等措施,切实遏制‘天价彩礼”婚姻蔓延。对不切合当地经济实际,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对双方父母进行教育,保障婚龄青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乡妇联、乡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各站所(中心、办)
(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群众组织建设。
1.制定婚丧嫁娶公约。根据因地制宜、群众参与的原则,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尊重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将“节俭办婚丧”、“婚丧宴请红线”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共同商讨、制定、表决结婚彩礼、红白宴席操办规模,形成“婚丧喜庆公约”,以村规民约形式,告知乡邻,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划定的“红线”不得高于我乡划定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费用和随礼标准。原则上结婚彩礼不超过6万元,非亲人情费不超过300元,宴请招待最高不超过20桌(200人),每桌控制在600元以下,办席不超过一天,丧葬活动控制在3天内。2017年5月底前,全乡13个行政村全部制定完成,并将含有移风易俗内容、宴请随礼标准的村规民约上墙。
牵头单位:乡民生服务中心、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2.各村充分发挥民间红自理事会的作用。坚持政府推动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发挥群众组织在推动移风易俗方面的积极作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各行政村在2017年5月底前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成员应由党员、村民代表选举,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有名望的宗教人士(阿訇)和新乡贤参加。会长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红白理事会要全程介入本村红白事,村民操办红白事宜必须报告村红白理事会,由理事会全程指导协助,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乡民生服务中心、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三)强化价值引领,凝聚移风易俗共识。
1.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践行村规民约,不收彩礼,带头实行婚事新办简办,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在婚嫁中发挥带头、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倡树婚嫁新风,倡导喜庆事宜简办或不办,减轻人情消费负担。倡导丧事简办,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支部
2.深化文明乡镇创建,培育优良家风,倡树文明新风。按照《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各村要积极创建县、市、区级文明村镇。结合“三下乡”、“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村规民约”、“好家风、好家训”“黄河金岸·最美农家”“护航春蕾”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教育,广泛宣传文明新风,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阐明高额彩礼、简化婚丧程序的必要性,合理规范简化婚丧嫁娶流程,降低高额彩礼和礼金、“因婚返贫”、“因礼返贫”现象发生率,消除买卖婚姻滋生的土壤。以传承弘扬家庭传统美德、现代家庭理念,引导大家庭向上向善,以文明家庭“小气候”温润和谐社会的“大气候”。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乡妇联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四)强化文化惠民,涵养文明乡风。
1.加大农村文化产品的供给和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运用“三下乡”、“广场舞大赛”、“社火展演”、农家书屋等载体,开展文艺演出、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全民参与的“广场舞大赛”、“运动会”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让农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角。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2.提升农村文化教化功能。组织开展“广场舞大赛”、运动会、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运用“我们的节日”为载体,在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社火、剪纸、书法等民俗表演,让传统节日更富人文情怀。传承发展健康的农村文化习俗,用好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的教化资源,运用民间小戏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习俗的引导,用文化涵养文明乡风。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中心、办)、各村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人员的管理,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明确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措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掌握政策,有序推进。各站所(中心、办)、各村要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七五”普法、“下基层”活动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中,以治理“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重点,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推动移风易俗与尊重传统礼俗的关系,既保持红白事白眼代课的传统习俗,又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四)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做好信息反馈。各相关站所(中心、办)、各村要做好此项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每月25日前上报信息、图片等资料。要掌握已婚人员彩礼情况、家庭负债情况,有无家庭暴力情况,掌握适婚人员名单,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