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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合集三篇)

食品安全(food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合集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各社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大力推进成都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镇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罗健勇为组长,镇武装部部长王锋、派出所所长何志宏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国际化社区建设推进办、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安监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工商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与各社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市场管理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检制度,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加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群宴管理和种养殖业监管,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社事办、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落实信息报送

镇设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1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按月报送不少于1篇,组织4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本系统、本部门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动态,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镇“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五、加大监管力度

镇食安委和镇食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进成都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20xx年,镇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早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保障食品安全经费。在党委、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第2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xx街道办事处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九)加大联合行动力度,将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经常化,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第3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共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食品、单位食堂和现制现售5大类2808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科学严谨、注重实效、覆盖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快速筛查,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运用,客观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更好地运用快检结果探索食品监管规律,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计划开展快检共28080批次,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6800批次,十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承担21280个批次的检测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一)市场监督监管部门任务

1.食品生产流通科根据省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逐级分配快检任务。对快检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督促抓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局。

2.各监管分局(所)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任务指标。按月制定本部门快检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高质量完成本辖区快检任务。并组织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完成快检工作任务,组织做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

(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任务

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每年的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120个批次;

每年的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150个批次的具体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三)抽检的时间和频次

本年度抽检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食用农产品每月抽检不少于120批次,专项、应急等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下达。(每月抽检批次分配数按附件1)。

(四)快速检测工作重点

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各分局(所)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

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3.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分局(所)及快检室要落实好市局制定的食品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适时对食品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每月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一)各分局(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按照《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明确快检任务、快检重点、快检频次、快检进度,按月完成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同时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开展快检工作。

(二)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要固定专职人员从事快检工作,对检测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进行备案;

各监管分局(所)要指导和监督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测工作;

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检测结果表明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通知受检单位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属辖区监管分局(所),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一是市局适时开展食品快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的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二要开展快检结果比对活动,由食流科牵头,食药检中心配合开展。三要提高检测效能,将“你送我检”“快检进市场”活动延伸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当中,发挥快检真正效能。

(二)加强统一报告。各分局(所)要按照“谁检测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

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及时汇总、整理检测记录,填写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报告单;

各监管分局所不得将检测任务,委托到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快检室检测;

同时,各部门于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结果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电子和书式)。

(三)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监管分局(所)报告,等候监管部门处理。分局(所)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快速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按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加强检测保障。各监管分局(所)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由市局申请市政府纳入财政保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由各检测室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上报市局。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督导组将每季度要对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进行排名和通报批评,要求对每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各监管分局(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

(六)疫情期间加大快检力度。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大力发挥快检室作用,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