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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三篇

乡村振兴一般指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三篇,欢迎品鉴!

【篇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中共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年度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涉及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多措并举,有序推进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县11个乡镇,149个行政村427个村民组,覆盖率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82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7.47%。

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近年来在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继续推行“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制度”,引进多元化、系统化的商业补充保险,切实补充基本医疗保险不足部分,降低老百姓医疗负担,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全年医保基金总支出5361.20万元,其中:住院报销14775人次,医保基金支出金额4974.39万元,门诊特殊疾病报销3445人次,基金报销323.96万元;门诊统筹报销4345人次,基金报销62.85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675.60万元,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报销113.88万元,重大疾病专项补助19.54万元,重大疾病特殊补助2.59万元,医疗救助978.22万元。

三、重点推进工作

(一)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征缴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要确保数据准确性及及时性,杜绝出现漏保、错参的情况;

(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把控好医保基金的第一防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篇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临时救助工作等工作,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基础民生保障工作。现将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低保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年初,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市及时印发《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并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和政策培训会,大力排查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的各类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纳入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范围,把因病、因残及其他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每月保障金按时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到位。三是及时上调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xx年12月,我市在册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241户,5444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60人,占全部农村低保人数的67.23%。全年农村低保保障金累计发放66848人次、1635.68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保障金100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二)临时救助。

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于2018年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分3批共下拨9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到各镇街道,启动紧急程序和人均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的由各镇街道动用备用金及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超过500元的由按月及时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20xx年共审批临时救助291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99.92万元,户均救助达3434元;其中救助农村户籍165户次,支出农村户籍临时救助金4.69万元。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xx年分两批共拨付给各镇街备用金31万元,确保各镇街有充足的备用金及时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困难家庭,20xx年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30.92万元。

(三)农村特困人员。

20xx年1-12月,我市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1.175万人次,共计金额621.1632万元。为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于2019年10月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400元/人/月调整为500元/人/月,20xx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500元/人/月调整为559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已全部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特困供养金也准确及时的发放到位。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执行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加强主动发现机制,织密救助网络,兜实民生底线,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大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包括受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返贫的群体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救助资金额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额度科学确定、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继续执行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指导各镇街通过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和救助效率。

(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密切关注已脱贫人群中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群体及低保边缘群体,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于救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此外我市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主动密切同青白江区沟通协作,做好成德同城化先行融合区发展战略下的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工作。

(四)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行月动态化管理,同时也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调整,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篇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抓住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两个重点,突出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奋力实现有效衔接工作创先争优。

二、守住底线任务,全面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

(一)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严格监测标准。

(二)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

(三)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落实”。

三、突出产业就业,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四)突出产业提质。

(五)突出就业提标。抓准目标。

(六)突出技能提升。

四、强化统筹协调,助推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见实效

(七)加强学习总结

(八)加强宣传推广。

(九)加强部门协作。

(十)加强督导考核。

(十一)加强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