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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语言文字运用

课标《修订稿》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表述作了如下修改:“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次修订,进一步明确语文课程的核心任务,强调课程的目标和内容须聚焦于“语言文字运用”,突出“实践性”、“综合性”特点。

首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要求也不同。如在小学阶段,学生能不能规范地运用自己的语言文字,让自己说出的话写出的文字,完全去除口语化倾向,让别人能够听得懂看得懂,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学习语文的第一步工夫,应该下在对具体语言材料的积累、品味、感悟上,在对语言材料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再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可能,帮助学生体会、认识语文运用的规律。课程的目标不是落在关于语言、文字的知识系统和学科规律的理论体系上,而是要让学生通过语文的实践学会“运用”或者说“驾驭”语言文字这种工具。

其次,在运用语文文字之前必须先会理解。要学会如何通过语言文字从别人的材料中准确、熟练地获取信息,如何运用语言文字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与人进行交流沟通。学生要不光能在语文课里表现出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而且还要能在生活中,在其他课程的学习中运用好语言文字。无法理解语文文字,谈运用将成一句空话。

总之,语文课程是一门具有多方面内容和多种目标的综合性课程,语言文字的运用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学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努力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